之前,看到过几次议论,好小说的标准是什么?
公式化的最佳答案是:读者喜欢的小说就是好小说,这真是最没有诚意的敷衍。(插播:当然,这次在版面上我也学习到了百度百科等搜索和知道类网站的专业解释。——大家真的太专业了!!!) 有人说好的小说就如好的朋友,按照村上春树在某小说里面的人物描述,所谓的好朋友就是可以陪你打发时间的人。也许,在许多人眼里看来,好小说就是可以打发时间的小说。
也许吧,也许,每个人都有不同的需求。但我仍旧坚持自己的看法,并且,坚持自己的正确。呵呵。真是混乱的思维,错乱的观点。没关系,没关系,我已然花痴的没有任何逻辑了。
我认为的好小说,文字风格不拘一格,故事主题广泛包容,表达方式繁复化简,最后结局悲喜随意,但关键的一点,是要言之有物。作者不可高高在上的说教或者装模作样的糊弄,要低下头,与读者同等高度,坦诚的表述自己的想法,传达着内心的共鸣,用张爱玲的话来说,要低到尘埃里去。作者要真心的喜欢自己创作出的文字,故事,人物,要率真的表达自己想透过故事让人感知的人、事、情。
不一定深刻。不一定让人感动。但,文字,一定要来自内心。
读者能感知多少,是读者的事情,作为表达的人,只管努力的表达。
现在的小说,大多都是商品。网络上充斥了许多小说一朝扬眉、名利双收的传奇,于是许多人努力投入这股洪流。
这其中,就有耽美大军,不可否认,高品质的耽美文相当稀少,所以很多人对耽美小说的看法无外乎是卖弄色情的下三滥小说。就我下载的千多部耽美而言,其中可看的,不过1%。
这是所有小说的不幸,倒也不止耽美。别说小说,就是学术类的出版物,何尝不是大量垃圾极少精品呢?是人不是人,只要有门路渠道,都可以出书立传,收获版费。何其便捷,无关学问。
仍旧感激一些人,写出了好文。部分高人既能兼顾商业化,也能写出带着诚挚表达的文字。部分人,从一开始的玩味文字,到努力的诚恳表达。这些文字,若能获得较高人气得以出书,则是作者、读者、出版社的三赢局面。对此,甚为感怀。若是不能得此机缘,这些文字,即使寂寞潜伏在茫茫网络,也璀璨耀目,美艳不可方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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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一贯的想法。跟本次群杀无关,从一定程度上说,无论写的人是否把自己的文字当做小说来写,心态上,我认为大致无二。写东西要么是让自己快乐,要么是要想表达一些东西。我的理解就是这样的狭隘,不专业啦。
本次群杀中围观过得一些话题,给了我蛮多的启发和想法。以上文字来自于我有一次花痴某耽美小说之后体会。人的认识啊,总是在随着接触面的扩大而产生改变。所以,尽管本次群杀,有很多的状况,但仍旧感谢能参与,能看到不同的观点,看到客观的讨论,看到各自的执着。 这些,比本次比赛,更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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