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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01]《七族幻想录》第二轮参评贴:忘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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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10 19: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第二轮】忘忧   


  一、

  前世我是一匹狼,名字叫狼头。

  我是美女叶如彤救下的第二只动物。当然,美女是她自封的,并不择手段地使我们也认同这一点,各种脑补,各种胁迫,恍如噩梦,不堪回首。叶如彤,我,还有爱丽丝,我们共同生活在忘忧谷最深处的一座小木屋里,夏天漏雨,冬天结霜,春秋两季长白毛,与传说中的“诗情画意”四个字毫不搭界。超越了时间空间性别物种的三个家伙,勉强混生活而已。

  对了,爱丽丝是一条蛇,捕食小鸟的时候咬伤了自己的尾巴,十分脑残,早我半年被救到这里。

  其实叶如彤长得还可以,起码在我认识的女性人类里可以排到第二位。至于第一的那位就说来话长了。当年我跟着狼王老大去逮小羊,牧羊的那位维族姑娘刚一掀帘子露了个脸,我顿时觉得天都蓝了,整个狼群的战斗力瞬间归零。从此老大每天蹲在姑娘的毡房外轻声吟唱:“我愿做一只小羊 ,跟在她身旁 ,我愿她拿着细细的皮鞭 ,不断轻轻打在我身上 ……”

  老大沦为一只牧羊狼,我们这个群体也随之堕落。温柔、友善、博爱是我们的标签,这是我们与同类们截然相反的特质。后来,在几次与其他狼群的战争中被打得溃不成军,失去了领地,一个个兄弟最终失散于岁月的风尘中。

  说到我为什么不愿认可叶如彤的美貌,其实也很简单,因为爱丽丝也是个女生。在这个只有三头动物共处的小世界里,作为惟一的男性,我有义务维持着一种微妙的平衡。这种事,智商和情商平均值低于一百八的动物完全不会明白。

  每天清晨,我一定是最先醒来的那个,先进山逛一圈,把烧饭要用的木柴叼回来,再打上一桶水,然后就可以叫她们起床了。照顾女生是我的责任。直到,忘忧谷第二个男生的到来。

  我是在拾柴的时候发现他的。那天天气不太好,有点阴阴的,我想赶在下雨前跑回家,所以走了一条平时不太会走的小道,就看见他静静地趴在小道旁,半个身子还浸在小溪里,溪水潺潺流动,带走丝丝缕缕淡红的血。开始我还以为他已经死了,吓得差点瘫掉,勉强定下神来,围着他转了两圈,觉得他好像还是活的。就这样,把他拖了回去。

  天地良心,我发誓,救他只是想着多个男生可以分担我的家务,如果当时知道会害了叶如彤的话,我宁可在小溪边把他吃掉。人类的世界,我始终不太理解,叶如彤虽然又笨又霸道,但我很喜欢她。我知道如果是她的话一定会毫不犹豫地救人,所以,我也一样。

  忘忧谷是个十分隐秘的所在,遍布着沼泽和地热,更外面是一片弥漫着瘴气的密林,起码在此前几年里还没有一个人能走进来。我有些怀疑救回来的这个人的来历,尤其是他那一身可怕的伤,更可怕的是,受了这样的伤居然还没死。当然,这些疑虑我也没有多想,毕竟在当时看来,他活不活得过来都很成问题。

  叶如彤当然更不会多想,在她看来,这个人跟我和爱丽丝一样,没啥区别。

  这个笨重的家伙足足昏迷了五天五夜,在这段时间里,叶如彤跟我们讨论了关于给他取名字的问题,例如小嘻,小咩,小喵等,有备选项不下十几个。我假装淡定地瞥了眼床上昏着的那位,觉得显而易见地,这些名字跟他并不匹配。必须承认,他洗了脸之后还是比较英俊威武的,挺挺的鼻梁看上去十分倔强,所以多半不会采用叶如彤给他取的名字,除非他失忆了。



  二、

  五天后,他醒了,有没有失忆一时间还不知道,反正看着是没啥不妥。不过,他对我的态度令我非常不爽。

  当时我正蹲在井上,牙齿咬住井绳,很吃力地打着一桶水。只听见木门吱呀一声开了,我还疑惑叶如彤怎么起得这么早,难道拉肚子了?然后就看见他缓慢而沉重地走出来,走到井台边,一手抓住我的脖子把我丢到一旁,另一手轻松地把水桶提上来,一口气喝掉半桶。

  有没有搞错?难道人类都是这样对待救命恩人的吗?!我气愤得低低嚎叫两声。

  叶如彤被我吵醒了,没多久也走出来,看着坐在井台上喘气的人,发了一会怔。“哎,你醒啦!”很快,她的脑子又转动起来,而且很是重色轻友,“狼头,不要吵。”

  人家显然没怎么回应她的热情,只是点了点头,淡淡地说了句:“谢谢你。”

  “呵呵,那个,呵呵呵,不是我啦!是狼头把你救回来的,其实我什么也没做。”叶如彤这一点还不错,虽然经常做些厚颜无耻的事情,但基本不会说假话,也不会冒认功劳去讨美男欢心。我满意地点点头。说着,她把我拖到前面,指着我说:“喏,它就是狼头。你不要怕哦,它不咬人的,它喜欢吃水果……”

  我顿时五雷轰顶。作为一个屌丝,在高帅富面前被女神毫不留情地拆包,再没有一件事会比这更可悲……请相信一头喜欢吃水果的狼。

  而且她居然还担心人家会怕被我咬,到底会不会评估最基本的情势啊?连我这头喜欢吃水果的狼都看出来了,这男人绝对是武林中人什么的,说不定身负旷世绝学。若非如此,刚才被他抓着脖子丢的时候我已经狠狠回敬几口。我无地自容的艰难抬头,看见那人的嘴角僵硬地抽搐两下,很快又恢复了一贯的拽样,我知道他一定已经忍笑忍到崩溃。

  这悲剧的早上,就在叶如彤过于热情的大呼小叫中缓慢度过。

  美男从善如流,决定留下来养伤,虽然我认为他的伤已经完全没有再养的必要,但我知道我的意见是不会有人重视的。

  忘忧谷的三人世界被骤然打破,我不必再小心翼翼地维持着微妙的平衡,因为叶如彤和爱丽丝已经一股脑地扑到美男那边去,狼头勤勤恳恳的工作终究敌不过美男带来的新鲜感。美男说他叫韦誉,叶如彤听了,默默地思考一会,终于没把她想出来的那一大票奇奇怪怪的名字报出来。也许她自己也意识到,韦誉这名字更好听一点。

  在一连串的郁闷中,至少有一点值得庆幸,那就是一副娇贵相的韦誉干起活还比较麻利,也很自觉,总算完成了我当时救他的初衷。

  即使还在养伤期间,他也会比那两个懒惰的女生起床早,自己跟自己拆一套拳,然后跟我一道进山拾柴。他自制了一柄柴刀,虽然粗糙,但很好用,通常几刀下去相当于我一个月的工作量。还有,他烧的菜也很好吃。一直兴致勃勃地“照顾”人家的叶如彤,在吃过人家烧的菜之后,永远地失去了烧菜的欲望。

  韦誉迟迟没有流露出伤愈离开的想法,我很是着急。于是有天早晨故意在山里东窜西钻,坏心地想甩掉他,最好永远消失,再不济把他困在山里饿个一天半天解解气。哪知道,当我背着巨大一捆柴吭哧吭哧跑回家时,看见他正轻手轻脚地把一束山花插在叶如彤的床头。居然连爱丽丝的窝边也有一束!我顿时觉得认命了。

  木门半开着,清爽的山风一丝一缕吹进来,搞得满屋子花香浮动。爱丽丝似乎在梦里闻到了那味道,像条大懒虫一样拱了拱,睡着更香了。



  三、

  忘忧谷的冬天一点也不冷,但爱丽丝还是要冬眠的,往年这个时候家里就要冷清许多,那一年因为韦誉的到来,反而觉得过得热热闹闹。在此后十数年中,我独守满谷的冷清,常常会回忆起那个快乐的冬季,如果早可预知最后的结局,我当时一定会乖一点,不会那么捣乱,那么讨嫌。

  韦誉伤势已经大好,每天在谷里各处闲逛,拾回各种好吃的干果,居然还给他发现了一处很好的地热温泉。

  那个泉眼离我们的屋子并不远,但十分隐蔽,被层层树木所掩映。由于有了蒸汽热浪的滋养,植物们在冬天里也生长得郁郁葱葱,但是泉水温度很高,人是不能直接跳进去泡澡的,我当然也不能。韦誉鬼鬼祟祟地折腾了好几天,早出晚归,搞得一身尘土。我和叶如彤都十分困惑他到底在做啥,问他几次,他却始终一副欠打的神秘样。

  直到某个黄昏,他兴奋地跳到我们面前,拉起叶如彤就跑,给我们展示他这些天的劳动成果。

  原来,他在距离泉眼较远的地方挖了个半人深的小塘,塘底和四壁用鹅卵石垒得错落有致,又用一条窄窄的水沟从泉眼里引来热水,水沟上游用大青石砌成阀门装置,一切看上去虽然简易,但显然很花了一番心思。热汽一浪催着一浪,使人周身无比舒泰,周围又有树木作为天然屏障,俨然一个再好不过的大浴盆。

  在叶如彤惊喜的哇哇大叫声中,我奋起四蹄就想往浴盆里跳,还是韦誉眼疾手快,一把抓住我远远丢开,用他的肢体语言生动地表达一个信息:这可爱的大浴盆不是为我预备的。

  那个黄昏残阳如火,半天晚霞灿若烟锦,为整个静谧的山林披上一层淡金色衣裳。身处其中的人,似乎能就此天长地久。叶如彤边洗澡边唱歌,歌声悠悠,水声潺潺,开心得不得了。而我和韦誉并肩坐在远处一块大石头上,与其说为叶如彤把风,不如说彼此监视。就像他对我的狼品表示质疑一样,我也觉得他很不靠谱。

  韦誉的侧脸如刀雕一般坚硬,紧抿着嘴唇,眼神毫无焦距地投向远方,久久不动。我发誓,我在他眼中看到了悲伤。只是,在当时那样快乐的时刻,我不知道他在悲伤什么。

  那天叶如彤洗完的时候,月亮已经升得老高,玉盘一般清辉脉脉。她的鞋子弄湿了,提在手里,由韦誉背着她回家。叶如彤这个人有时候蠢得一塌糊涂,有时候却会搞一些自以为精明其实更蠢的小把戏,例如故意弄湿鞋子这种勾当,连我都一清二楚,只有她才会以为韦誉甘心上当。

  那是叶如彤一生中最幸福的一段日子,虽然之前有我和爱丽丝,但那不一样,韦誉之于叶如彤的意义和我们不一样。无论如何,日子在一天天流走,这个冬天,很快就会过去。



  四、

  转折到来的那一天,毫无预兆。

  天气越来越暖,我们储存在地窖中的食物也面临着霉变的危险。那天上午吃过早饭后,韦誉带领我们去疏通地窖的通风口,顺便把里面的干果和肉类处理一下。工作本来进行得很顺利,就连叶如彤也前所未有地勤劳起来。忽然,弯腰干活的韦誉身子一僵,停下手里的活计,慢慢直起身来,只见脸上一片肃然。

  小小的地窖里不见天日,只点着一盏昏黄的小灯,我却清晰地感到一股血腥气渗透进来。虽然我是素食主义者,但狼的本能我却有。脊背上的毛针一根根竖立起来,我十分紧张。叶如彤也很快发觉我们的异常,抓着韦誉的手问:“怎么了?”

  韦誉安抚地拍了拍她的手背,微微笑了一下,没有说话,人却径直走了出去。

  一只肥硕的兔子四仰八叉地躺在院子里,脖子上横着一道细长的血线,已经死了。显然死于刀兵之下,而不是动物之间的厮杀。叶如彤有些发懵,连惊叫也没发出来,呆呆地站在那里,我也十分害怕,一声不吭偎在她腿边,看着韦誉迅速地提起兔子走出院子。

  比肥兔之死更可怕的其实是一种预示,预示忘忧谷不再是一处隐秘的小世界,已经有人踏破了这种宁静,一步步向我们走来。就在这个时候,我意识到,拯救韦誉是一个不可宽恕的错误。

  韦誉很快处理好死兔回来了,极力地安抚我们,显得很是刻意。关于兔子的话题,谁也没再提起。晚饭后,韦誉忽然说要带我们去温泉那边,我有些意外,因为这实在不是一个适合泡澡的日子,每个人的心情都很沉闷。不过叶如彤同意了,我也只能跟着。

  这天夜里月色晦暗,阴晴不定,不时有大片黑云笼罩头顶,空旷的山道有些阴森。

  韦誉并没有带我们去泡澡,而是沿水渠而上,直接走到上游装着阀门的地方。我和叶如彤面面相觑,不晓得他要做什么。只见韦誉单膝跪地,用一只手摩挲着那块大青石,许久后说了句:“事出无奈,前辈莫怪。”声音很低很低,低到叶如彤都未必听得清。然后,他双手缓慢发力,推动大石,一种岁月如轮滚滚轧过的声音从遥远的地下传来。叶如彤吓得不由退后两三步。

  大石块转动一整圈之后,下面两块石板左右分开,一个幽黑而深邃的洞口暴露在我们眼前。韦誉走过来拉住叶如彤的手,说:“别害怕,跟我一起下去。”叶如彤没有拒绝,甚至都没有问韦誉怎么会知道这处机关,在她心里,已经把相处并不很久的韦誉当成世上最可信赖的人。

  那一级级青石台阶,仿佛没有尽头,我们一直向下走去。从热气蒸腾的地表,越向下温度越低,最后竟是寒气刺骨,没人知道下面的路究竟有多长。

  “啊!”叶如彤忽然发出一声尖叫。原来她脚下的一块石板居然被踩动,整个地道都随之剧烈摇晃起来,我感觉自己昏头昏脑地转了好几圈,然后坠入另一个空间,所幸我们三个一直都没有分开。

  这一下摔得属实相当疼,不过我还是最先爬起来的,韦誉和叶如彤都摔在离我不远的地方,而且都哼哈有声,看上去不至于很严重。我狼心一宽,一骨碌便向叶如彤跑去。就在这时,许多大石块兜头向我们砸来,有一块的角度非常刁钻,如果让它正常着陆的话,叶如彤引以为傲的小脸蛋就保不住了。我来不及多想,一头向那石块撞去。

  咔嚓一声,十分清晰,我的脊梁好像被人抽走一样,感觉不到疼痛,整个身体却顿时软了下来。之后一直混混沌沌,我努力保持着清醒,努力去听他们的声音。因为我很担心叶如彤,我害怕在这样的生死绝地里,她惟一信赖的人并不值得信赖。

  “也许我们可以一直躲在这里,不会被人发现。”韦誉说。

  “不行!不快点出去狼头会死的,它好像很严重……”叶如彤的声音带着哭腔,她的手很温热,放在我额头上,我能感觉到她一直在。

  “是啊……好像也躲不了多久。狼头救过我的命,我怎么可以让它死在这里?”他低声叹了口气,像是自言自语。

  死……死你个头啊,我咬死你算了。其实我那时想对韦誉说的是,救你的命是我当时犯傻,现在我被你害死也就算了,你千万要保护好叶如彤那个笨蛋啊!不过我一不会说人话,二也发不出声音,后来的事就实在不知道了。



  五、

  待到重见天日时,已是第二天正午。韦誉简单处理了我背上的伤,用自己的外衣小心地把我裹好,背着我一路前行。

  我始终昏昏沉沉,直到石门分开,白花花的阳光一股脑倾泻下来,眼前骤然亮堂,我心里暗自哼了哼:还算这小子有点能耐。不过又想想,他能带我们进来,自然也能带我们出去,实在算不得啥子本事。

  已经有许多人等在我们的家里,男男女女,老老少少,奇奇怪怪。韦誉背着我,拉着叶如彤,沉默地站在小院门口,面对那一帮子人,他似乎对这样的情形并不感到意外。一个老头走出来,笑着对人们说:“这一场又是韦誉赢了,大家应该心服口服了吧?”

  此后我用了十几年时间去思考、拼凑他们当天的对话,大致得出如下结论。

  二十年前,有一个叫叶无极的女妖在中州大地上行走,她对各族派的神兵奇器有着自己都无法遏制的痴迷,每次出山必有斩获。接连已有几宗重宝失窃,包括蓬莱族的定水珠,龙梵族的双龙玉璧,巫扈族的上古射日弓……甚至,还有诡异莫测的神族法器们。这几件宝物的意义都已不止于器物本身,它们象征着各自族类的传承和兴衰,还有脸面。

  现在这些声名煊赫的族派居然接二连三在一个女妖手上栽倒,自然不可容忍,陆续有人加入了追捕叶无极的队伍中。这其中有个人就是玉玦族年轻的领袖慕容忧。

  当慕容忧这个名字在那些人的对话中出现时,叶如彤的脸上忽然闪过一种类似于仰慕的光彩,似乎冥冥中她已对这个名字产生了难以言喻的感觉。没错,在慕容忧不屈不挠地追捕叶无极的过程中,两个人产生了微妙的感情。据说那是一个相当漫长的过程,到后来,也许连慕容忧自己也分不清楚,他是在追寻失窃的宝物,还是在享受这个追寻的过程。

  终于,叶无极把慕容忧带回忘忧谷,后来他在这里成为叶如彤的父亲。当然,那时这个谷肯定还不叫忘忧谷,叫什么谷已经没人知道。

  在某一个清晨,慕容忧带着各大族派的失窃宝物不辞而别,从此再也没有回来。叶无极曾经行走江湖,百无禁忌,爱恨情仇就像一把烈火,那么强韧的女子却在这一次彻底失去了力量,失去了寻找和报复的力量。她躲在这里醉生梦死,给这个小谷取名“忘忧”。

  原来,忘忧谷主人要忘记的并不是忧愁,而是慕容忧。

  各族得回了自己的宝物,却并不肯就此罢休,因为这一场面子折得太大了,而且叶无极在行窃的过程中杀伤过各族弟子。无论出于哪种原因,似乎都必须把叶无极的藏身之地挖出来才算勉强了结这桩公案。多年间,陆续有人前来查探忘忧谷的确切位置,但这里实在太隐秘,也太险峻,所有人都无功而返。

  这一年,新的玉玦族领袖的选拔大会上,有三位角逐者走到了最后,成绩不分伯仲。最后一场试题就是寻找女妖叶无极,韦誉成了最后的赢家。他是在破解入谷机关的时候受了重伤,昏倒在小溪边,被我所救,后来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了。而叶无极苦心孤诣设计的机关被毁坏,这些人能够找到这里也就不是难事。

  “娘……”叶如彤喃喃自语道,“我也不知道她去了哪里。有一天她忽然对我说,她要离开一下下,叫我不要出谷,她还说外面的人很会骗人,会害我,然后她就不见了。我……我一直在等她回来。”

  韦誉叹了口气,抬手摸摸她乌云般的头发:“她就在地热下面的石室里。”

  “啊?”叶如彤一时没明白。

  “你娘就在我们刚才藏身的石室里。”韦誉低声解释,“她……她已经不在了。她很爱你,一直在离你不远的地方守护你。”

  叶如彤怔怔地,仿佛身陷于一场大梦从未曾醒来,半晌,呵呵地笑着说:“外面的人真会骗人。”韦誉深吸一口气,紧紧把叶如彤抱在怀里,背对着那些不速之客。沉默许久后,那些人开始对自己群众演员的身份感到不满,渐渐骚动起来,一个很讨厌的牛鼻子老道走出来说:“韦誉,你身上有你要承担的责任!事已至此,不可回头,慕容忧的前车之鉴你要忘记吗?

  “慕容忧,他也来了吗?”叶如彤的眼神从那群人身上一个个扫过,想从中找到她娘亲用了一生也忘不掉的人。

  没人回答她的问题。



  六、

  在我们看来最幸福的一段时光,其实只是韦誉的一场考试,恭喜他顺利通过了。

  直到那些玉玦族人出现,我还对他保留着最后一点点信心,因为我觉得他真的蛮心软的。他在石室里不忍心看我死掉,大概也不忍心让叶如彤为他伤心,叶如彤真的很喜欢他。最后事实证明,人类的世界,我真是不能理解。

  韦誉跟众人离去前,蹲在我身边摸了摸我的头,低声说:“如果有一天,我办完外面的事,尽完了我应尽的责任,一定会回来找你们。”我很想跳起来咬他一口。自从他出现我就一直很想咬他,可是,当他萧索孤单的背影渐行渐远时,我只希望自己是个女生,可以毫不羞耻地大哭一场。

  叶无极已死,官司了结。至于愚蠢至此的叶如彤,是没人屑于把她怎么样的。有一个上了年纪却很美丽的女人迟走了几步,站在叶如彤面前悲伤地打量她,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开口说话。      “慕容忧……”叶如彤小小声地试图发出疑问。

  女人凝视着远处山峦起伏的痕迹,眼睛很红,却始终没有掉下泪来,沉思许久才说道:“他在中州山脉主峰下被囚十几年,甘愿为你娘亲赎罪,前年已经去世了,至死不肯透露你娘亲的行踪。他们现在一定很快乐,我很羡慕。”

  我的伤慢慢好起来,因为脊梁骨断掉了,从此只能匍匐行走。

  叶如彤的娘亲留下过一个蓝色的小瓶子,瓶子上贴着白色的标签,写着三个字:忘忧露。据说喝了它能忘记一切悲伤痛苦,从此只活在自己的美梦里。这是叶无极为自己研制的,很长一段时间才成功,却不知道最后为什么没喝。也许,即使那样痛苦悲伤的回忆,她也舍不得忘掉。

  有一天,叶如彤在韦誉为她修筑的大浴盆里泡了个澡,是我帮她把的风。那天她洗了很久很久,后来我听见石门开启又关闭的声音,我很想回头看看发生了什么,但我是一只有狼品的狼,是绝对不会偷看女生洗澡的。叶如彤于是再也没出来,我猜想她大概是喝了忘忧露什么的。虽然我很舍不得她,但如果真能如传说,从此只活在自己的美梦里,我会替她感到开心。

  爱丽丝冬眠出关后还是一副很脑残的样子,她根本不知道这段时间里发生过什么,居然也没问过叶如彤去了哪里,我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只是每天在我身边盘成一大坨,吃吃喝喝,醒醒睡睡。

  其实什么都不知道最好了,不知道的人最幸福。如果叶如彤一直都不知道,一切都不会变成这样。我想着,低头舔了舔爱丽丝,她还以为我饿了,就很乖地爬去觅食。以前是我照顾她,现在是她来照顾我,每天采不同的水果给我吃,相当尽职尽责。

  一年又一年,春夏秋冬四季流转,我与爱丽丝一道望穿忘忧谷的风花雪月。一如之前的宁静,只是少了一个人。

  按常理讲,狼和蛇的寿命是差不多的,我和爱丽丝的年纪也差不多,不过她早我几年死去。我家爱丽丝是条很有福气的蛇,死得也相当舒服。某一年春暖花开的时候,我忽然想到她居然还没出关,等了几天觉得很不耐烦,于是爬到她惯常冬眠的地方,把她挖了出来。就这样,发现她可能是不会醒来了,于是又悄悄地把她埋了回去。

  我在爱丽丝旁边又垒了一个巢,用细草铺得又软又暖,总有一天,我也会来。

  我一直不愿承认还在等着一个人,我也知道,他走之前说的那句话多半不怎么靠谱。叶如彤的娘说,外面的人最会骗人,我算是相信了。但是,万一他又回来的话,我想骄傲地告诉他:我是忘忧谷惟一的男生,保护女生是我的宿命,我比你勇敢得多。

  又不晓得过了多久,我老得爪子上的毛都白了,用最后的力气爬到早已垒好的巢里,开始了断断续续的昏睡。直到某一个清晨,有个人踏着一地碎金般的晨曦又走进谷来,停在我身边,蹲下,摸了摸我的头,说:“你还在这里啊!”

  几颗水珠落在我的脸上,我永久地失去了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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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10 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类文读起来比较轻松,很喜欢的调调
是否擦边,交给评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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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10 21:28 | 显示全部楼层
马克。已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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