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苹果笔记本电脑爱上了毛笔。这一个是科技与艺术的结合体,那一位是渊源流长的文房四宝。够混乱的啊。我有两个迥然不同的圈子,一个是IT民工圈,一个却是古典文化圈。难怪有人戏称我是文理双修了。说来也奇怪,发现蛮多搞IT的朋友也在爱着古典文化,诗词曲文赋还玩的蛮好。这是为什么呢?甚为不解。或许七夕之时,让两个自己的思想水乳交融一番,两个不同时代的声音相互交谈,或者是一个不错体验。嗯,对,这才是真真意义上的自恋。
身为中国人,最重要的就是身上还有中国的影子,否则也仅仅只是基因上属于汉人而已。究竟有多少现代的中国人还在痴迷着古典的文化呢,也许很少吧。哦,说起毛笔,其实本帅家里有很多毛笔,除了书,最多的就是毛笔了。说来汗颜,大多毛笔都放在哪里蒙尘,或者是便宜没好货,或者是不适合我。最钟爱的毛笔只有那么两三支。有时候女儿会找我要玩具,于是就把那些用不到的毛笔给她玩。于是现在就学乖了,只认一个牌子,那就是王一品的毛笔,最喜欢的类型也只有一个,那就是狼毫。 羊毫软绵绵的,最是痛恨。兼毫虽然软硬适中,却不适合我。只有手握狼毫的时候,心中才有一股庄严凝重和坚韧。
灵均骚雅背后的决绝,魏晋风流背后的风骨,苏辛豪放背后的隐痛。是谁说家国不幸诗家幸?当下早已经是欲言无语了,又是谁说的,百无一用是书生?我虽不是书生,却也有读书人的情怀。然而,所能做的也仅仅是说些话而已。
额,跑题了跑题了,不说了,说点正题的,汗,七夕哎,祝毛笔MM七夕快乐哈。最好是只萝莉。星星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