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陌红尘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2271|回复: 35

紫陌第五十七届风云若云、小草、小弦、小寒生日专场《禛心禛忆两生花》规则帖【60人】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7-23 22: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紫陌第五十七届风云若云、小草、小弦、小寒生日专场


《禛心禛忆两生花》规则




一、游戏人员:
主哨:紫陌凝月 QQ: 101004817

哨蜜:灵犀一点 QQ: 1123156161
玩家:60人(杀12、刺3、剑3、蛋2、侠40

二、游戏身份和任务:
(一)白道(45人)
1、联合剑客(3人)
彼此互知,采取票杀和帖杀形式,把杀刺全部杀光。帖蛋(飞弹)同归。

2、飞弹(1人)
仅知自己,与贴己者同归,有票杀权。第五轮出帖后失效,第四轮前可起飞带走场上任意一玩家(必须是出帖时间),不参与联合。协助剑客找出所有杀刺。

3、暗蛋(1人)
不知自己,高票出局从票自己的人中带走任意一玩家。有票杀权,第六轮失效,不参与联合。协助剑客找出所有杀刺。

4、游侠(40人)
知自己不知他人,有票杀权,协助剑客和蛋找出所有杀刺。

(二)黑道(15人)
1、联合杀(A组4人、B组4人、C组4人)
组内知彼此,采取帖杀和票杀形式把白道杀光。帖蛋(飞弹)同归。

2、独立刺(3人)
知自己。采取帖杀和票杀形式把白道杀光。帖蛋(飞弹)同归。


(三)、场外救生草(1人)寿星小弦出差无法下场,特事特办。
一轮救生机会,出帖时间内给出救人名单,如这名玩家被帖,帖无效;如该玩家高票,不出局。


三、身份代号
1、联合剑客: 小乔 若云 小草

2、飞弹暗蛋: 小寒 小弦
3、A组联合杀: 正黄 镶黄 正白 镶白
4、B组联合杀: 正蓝 镶蓝 正红 镶红
5、C组联合杀: 绛红 鹅黄 水蓝 月白
6、独立刺:    紫陌(A) 红尘(B) 江湖(C)

、游戏进程:
第一轮 共杀2==>票1杀2             58人
第二轮 共杀8==>票2杀3,贴杀5(杀3、刺1、剑1) 50人

第三轮 共杀9==>票2杀4,贴杀5(杀3刺1、剑1) 41人
第四轮 共杀9==>票2杀4,贴杀5(杀3、刺1、剑1) 32人
第五轮  共杀9==>票2杀4,贴杀5(杀3、刺1、剑1) 23人
第六轮  共杀9==>票2杀4,贴杀5(杀3、1、剑1) 14人

第七轮  共杀7==>票2杀3,贴杀4(杀3、刺1)     7人
第八轮  共杀6==>票2杀3,贴杀3(杀刺3)      1人

根据最后人员身份定胜负。

说明:
1、A组出局1人或A刺出局,A刺和A组联合;以此类推B和C组;
2、A组(含A刺)出局2人,B组(含B刺)出局2人,A组和B组联合;以此类推A组和C组或B组和C组间的联合;

3、杀刺出局人数达到6人,三组联合;

4、如无以上情况,A、B、C三组第五轮联合;
5、联合均在出帖前;
6、杀或刺某一方全没,另一方代出帖。

=============
帖子事宜
1、报道贴:不得抄袭,原创首发300字且与所穿马甲有关。

2、杀、刺、剑:原创首发的文学作品,字数800字以上。如没交可白条,但必须在12点前交且字数1000字以上以word统计为准包括字符数。不允许随意交换贴子误导玩家;不得抄袭,不得加工旧稿,如举报确切,判出帖者出局,被帖者复活
  以上贴应当用QQ、论坛短信或e-mail在每晚21点前给哨代贴。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交付,先打白条,杀贴最迟至当晚12点前交给哨,由哨帖出,否则视为放弃贴杀权利。被贴杀者复活,当轮计为全票。
如发生两贴在同一轮互相贴杀对方,哨依旧发出两份贴,按照各自的代号贴杀对方,两被帖者本轮都拥有半票权。
如发生两帖在同一轮同时贴同一名玩家的情况,两贴同时有效,被帖者本轮依旧拥有半票权。

====================================================


投票事宜



1、投票:
  活着的所有玩家每轮都要投票(如当轮投两票,投一票也有效,同票作一票计,逾期不投票判为自杀,没正确书写被票者名字的算废票不加后缀的投票计为无效票。
  被贴杀在当轮投票半票;加时投票算全票,累计到总票数中。
  
2、投票时间:
  每轮以论坛时间为准,20:59为投票截止时间,21:00不算

3、托票:
严格限制托票,如实在无法上网,在当轮投票结束前10分钟内通过Q或手机给哨子留言。名单要明确,不许说托剑或蛋的号票。哨子按照玩家意愿完成托票事宜。


4、改票:
  允许改票。在投票楼中重新回帖注明改票不限制改票次数,有修改痕迹的投票一律为废票。  

5、平票加时:
  高票出现平票现象,进入加时投票。
  加时投票由所有活着的玩家(含当轮接帖者)参与,得票最多的出局.投票时间为20分钟(以发出加时投票贴的论坛时间为准),不投票不算自杀。
  如加时后继续出现平票,进入第二轮加时,时间为10分钟,以楼层为准最先到达高票者出局。

====================================================


注意事项



  01.游戏为马甲制,可以版面上分析马甲,允许猜测其他玩家马甲,但不得逼迫玩家脱马甲
  02.如果不愿隐藏马甲,可以用暗示的方法留给其他玩家线索,让别人猜出你是谁,禁止自暴马甲,同样严谨发帖说某场自己是某某;
  03.希望玩家不要私下交流身份!严禁公开或者私下向玩家索要哨子分发身份Q消息或短信以证明游侠身份.严禁主动或被动提供以上身份消息的行为,违者立即宣布其身份所在的一方失败,游戏终止(杀手方如接到以上内容的要求可以直接向哨子提出终止游戏,胜利归杀手方所有;反之,亦然)
  04.希望玩家在论坛版面上发表质疑、抗辩、伸冤、指证,不要在Q上串联,因为对其他未入群组玩家不公平
  05.请玩家不要在版面或Q群里(当场游戏杀群除外)透漏自己的风云衣及密码.否则,判自杀出局
  06.游戏中,严禁赌咒发誓证明自己的身份,严禁公开或私下索帖证明自己身份

  07.严禁赌咒发誓证明自己的身份
  08.哨子不接受任何自杀、弃权声明
  09.游戏结束之前,严禁将和哨子之间的聊天消息贴至论坛.严禁将和哨子之间的聊天消息贴至论坛以证明身份.如遇此情况,则判该玩家出局.如该玩家已出局,则判该玩家所属集团集体出局
  10.本场哨子不会删除玩家任何一个帖,不会锁玩家任何一个帖疑问直接发帖询问;
  11.哨子最大!游戏中如发生意外情况,最终以哨子的判断结果为准
  


=========================================
为让黑白道间对决激烈,特做如下规定(考虑是生日场,不想这么硬性,所以原安排出局处理的一律修改为警告,内容不更改了):
1、开杀后不得无理由保人,尤其是五轮开始起不允许扒马甲后直接保人(必须是马甲扒准确的),如有出局,如是已出局保未出局的,符合以下两条则未出局的直接判出局;
1)闷的保闷的;
2)活跃的保闷的。
2、杀刺没联合前不允许出局的杀或刺指导未出局的杀刺帖人,如有直接判杀或刺出局一人。

关于扒马甲:
1、六轮前(含六轮)不允许把扒出的马甲直接发版面,版面只可以给予暗示;第一次违反给予敬告;再有违反,当轮版面禁言;
2、七轮起允许公开扒马甲,但坚决杜绝扒马甲保人(处罚参见规定1)。

回复| 举报

发表于 2010-7-24 01:18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是已出局保未出局的,则未出局的直接判出局;

这个强大,连帖子都不用码,死人比活人强,一挂是最佳选择

回复| 举报

发表于 2010-7-24 07:5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是杀想冤人直接保人就是了

回复| 举报

发表于 2010-7-24 10:12 | 显示全部楼层
真不好意思,不能下场还能卫星发射救人!么么凝月  给你添乱了{:5_284:}

回复|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0-7-24 19:0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是已出局保未出局的,则未出局的直接判出局;

这个强大,连帖子都不用码,死人比活人强,一挂是最佳选 ...
雨中等雨 发表于 2010-7-24 01:18
如果是杀想冤人直接保人就是了
尤三姐CY 发表于 2010-7-24 07:52

不想啊{:3_159:}
这里我再重新补充

回复|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0-7-24 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真不好意思,不能下场还能卫星发射救人!么么凝月  给你添乱了
笙歌渐轻轻 发表于 2010-7-24 10:12


抱抱小寒,让你在外还要牵挂风云,我才不好意思呢

回复| 举报

发表于 2010-7-24 23:3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想啊
这里我再重新补充
紫陌凝月 发表于 2010-7-24 19:04


那就出面保人的那一方出局一个好了。比如出局的杀杀出面保人,那就判杀方出局一个好了,挖哈哈哈

没有最黑,只有更黑

{:8_463:}

回复| 举报

发表于 2010-7-25 07:40 | 显示全部楼层
为让黑白道间对决激烈,特做如下规定:
1、开杀后不得无理由保人,尤其是五轮开始起不允许扒马甲后直接保人(必须是马甲扒准确的),如有直接判出局,如是已出局保未出局的,符合以下两条则未出局的直接判出局;
1)闷的保闷的;
2)活跃的保闷的。
2、杀刺没联合前不允许出局的杀或刺指导未出局的杀刺帖人,如有直接判杀或刺出局一人。


这个规则很没逻辑,不是在给对决增加刺激,而是增加不愉快因素。
这个世界上本来就不存在万年杀或者万年虾了,纯意义的真身保人无从谈起。若是无理由保人或者保人理由不充分,也要有人信啊。有时候,杀方互保更是一种战术,你这样一规定,置人于何地?
所以,既然这种规则本身就不成熟,建议不要在生日场上用,毫无意义。

回复| 举报

发表于 2010-7-25 07:42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呢,被保的和出面保的一起出局。

回复| 举报

发表于 2010-7-25 07:42 | 显示全部楼层
、暗蛋(1人)
不知自己,高票出局从票自己的人中带走任意一玩家。有票杀权,第六轮失效,不参与联合。协助剑客找出所有杀刺。



六轮是指出结果后还是出帖后?

回复| 举报

发表于 2010-7-25 07:43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扒马甲:
1、六轮前(含六轮)不允许把扒出的马甲直接发版面,版面只可以给予暗示;第一次违反给予敬告;再有违反,当轮版面禁言;
2、七轮起允许公开扒马甲,但坚决杜绝扒马甲保人(处罚参见规定1)。


这个规则,更要求撤掉。风云里扒扒马甲,本身是一种乐趣,为什么不允许了?不想被扒的,自己藏好。有人不想藏,也有人藏不好,这又什么值得禁止的吗?扒马甲与抓杀是两回事,扒马甲有扒马甲的乐趣,与游戏的公平毫不冲突。

回复| 举报

发表于 2010-7-25 07:52 | 显示全部楼层
至于明杀刺的版面指导,使能够禁得了的吗?不明指,暗示的方法却有千千万万。这些东西,本不是规则可以解决的了的。而且这些东西,本身就在人运用,何须一些不成熟的规则框人?

还是那句话,不管定这种规则的出发点是什么,但既然逻辑性本就不强,就没必要在生日场试水。生日场本来就都是为热闹而来,若是因规则出一堆分歧,何苦呢?以后自己想实践这种无厘头规则,换个场子想怎么试验都行。

回复| 举报

发表于 2010-7-25 09:3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十三 于 2010-7-25 09:38 编辑

1、A组出局1人或A刺出局,A刺和A组联合;以此类推B和C组;
2、A组(含A刺)出局2人,B组(含B刺)出局2人,A组和B组联合;以此类推A组和C组或B组和C组间的联合;
3、杀刺出局人数达到6人,三组联合;

杀杀分组太多,只要两组就够了。

回复| 举报

发表于 2010-7-25 09:39 | 显示全部楼层
两组杀  3个独立刺

或者三组杀  3个联合刺

回复|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0-7-25 10:2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规则很没逻辑,不是在给对决增加刺激,而是增加不愉快因素。
这个世界上本来就不存在万年杀或者万 ...
邓艾CY 发表于 2010-7-25 07:40

这方面开杀前我征求杀刺的意见,提到生日场,确实应该人性化点

回复|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0-7-25 10:25 | 显示全部楼层
、暗蛋(1人)
不知自己,高票出局从票自己的人中带走任意一玩家。有票杀权,第六轮失效,不参与联合。协助 ...
静之殇 发表于 2010-7-25 07:42


蛋是出帖后失效

回复|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0-7-25 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1、A组出局1人或A刺出局,A刺和A组联合;以此类推B和C组;
2、A组(含A刺)出局2人,B组(含B刺)出局2人, ...
十三 发表于 2010-7-25 09:36


两组人数达到6人一组,觉得多了点,现在就是你提到的3组杀3个刺,对联合规定细致了点

回复|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0-7-25 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至于明杀刺的版面指导,使能够禁得了的吗?不明指,暗示的方法却有千千万万。这些东西,本不是规则可以解决 ...
邓艾CY 发表于 2010-7-25 07:52


明杀版面指导开杀前我征求剑的意见后再定

回复| 举报

发表于 2010-7-25 11:32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规则无论怎样写,无非是希望保证游戏的可玩性。组织一次游戏不同意,我理解哨子的用心。
但规则再严明,还是需要靠风云里玩家们的自律。
个人以为:
对虾米而言,爱护马甲是必须的,现在的风云到最后往往因为普遍掉马甲进而因掉马甲而引发的保真身行为,而使得杀刺无处可藏,降低了游戏最后轮次的抗衡性。
对杀刺而言,在没有达到联合条件之前,应拒绝任何形式的版面及私下联合。否则分组杀和独立刺也就失去了意义。

回复| 举报

发表于 2010-7-26 00: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为让黑白道间对决激烈,特做如下规定:
1、开杀后不得无理由保人,尤其是五轮开始起不允许扒马甲后直接保人(必须是马甲扒准确的),如有直接判出局,如是已出局保未出局的,符合以下两条则未出局的直接判出局;
1)闷的保闷的;
2)活跃的保闷的。

貌似没看懂,那么闷的保活跃的就可以是吗?保人还分闷和活跃啊{:5_296:}

另外,要是出局的杀,保活着的虾是虾,那样虾是不是也要被判出局呀{:5_294:}

嗯,只是游戏前问问,游戏后勺子为大,支持

回复|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紫陌红尘 ( 浙ICP备14025083号-1 )

GMT+8, 2024-11-24 21:15 , Processed in 0.091594 second(s), 3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