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陌红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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弑杀太少,我搬了些余墨的贴子大家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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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8-21 22: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乙藏ZC 于 2022-8-21 22:17 编辑

/零落一身秋/(共搜集有7帖,此为第1帖)

(作者:;提交人:零落一身秋;提交时间:2013-12-1 22:59:44)

我行走在夜色温柔的背影中,脚步轻盈而无声。日复一日,我在梦呓般的黑夜里游弋,黑是属于我的颜色,你看不见我纯黑的身影。我的黑色长裙拖曳过夜的每一个角落,细碎的摩擦音融进夜风的浅笑中。我提着我的灯,一盏心灯,用心去看才能看见的灯,然而,五百年了,曾在魅惑夜色中窥见那抹漂浮的昏黄的人,只有五个,五个清瞳如水的孩子。
我后来不止一次见过他们,依然是在黑得无边无际的夜中,我听见长大后的他们一次又一次试图向别人解释,童年那梦魇般的夜晚,是如此真实的存在过,曾有一盏奇异的灯,一盏昏黄的有萤火虫围绕飞舞的灯,梦幻般美丽,跳动的萤火一次次点亮过他们童年的梦境。然而没有人相信,任他们徒劳的一遍遍诉说。也只换来一阵阵或善意或嘲讽的笑声。我从他们身边经过时,也会笑,无声的笑,然而他们什么也看不到了,任我的长裙拖过他们的脚背,也只被当作是夜风的轻抚,眼中是雾般的迷蒙,正如尘世中绝大多数寻常人,眼睛已被重重红尘遮蔽,又如何懂得用心去看?
所以,我是那般孤独,如影随形的,只有一盏同样寂寞的灯,灯下的我,没有影子。我游走在夜的呼吸边缘,即使身在茫茫人海,却无人看见我指间的悲哀。除了那个女孩,那朵在夜色中安静绽放的白色小花,她是那般安静,世界似乎都在她身边寂静下来,所以,夏夜的窗前,我听见了她的低语:“好美的灯呀,萤火虫灯。”那一刻,我漫无目的的脚步,终于找到了停留的理由。
不记得曾在那扇一直开着的窗前,打发了多少悠长的夜晚,时间对我来说,本没有意义,数百年的孤寂,本可以令人忽略时光的背影,五百年与一刹那,又有多少分别呢?都是寂寞的绽放。只有那些夜晚,才变得有意义吧?我一次次轻吹我的灯,灯草的灰烬飞舞起来化作星星点点的萤火——她们是灯的精魂,带着数百年封印的梦想飞翔——而她的笑声,清脆得如同园中浅唱的夜莺,一次次随着萤火跳动飞舞。我是那样沉醉于这天籁般的声音,竟没有发现,这笑声,在一点点的微弱下去。
她被死亡带走的时候,只有十岁。那夜,她如往常一般笑得倦了,便伏在案上睡了过去,脸上还带着满意的笑容,安详得一如曾经的无数夜晚。我爱怜的替她驱走企图向她进袭的蚊虫,空气中却隐约有种不祥的味道,我穿过她的秀发,看见了死亡的阴影,原来,死亡是这么容易的事情,她小小的身躯,再也不会随着呼吸有节奏的起伏,在冥府的差使带走她时,我甚至什么也不能做。我只是名平凡的夜游神,抗拒不了死亡的宿命。我能做的,只是提灯陪她走过最后一程,最后一次为她吹起我的灯,看灯芒化洒落在小小的墓碑上,化作无数萤火,照亮碑上毫无生气的字。我知道,那些萤火会一直守在这里,她们本是有灵性的虫儿,怎么舍得她寂寞?然后我转身,永远的离开。
此后,我一个人在夜色中穿行了一百年,惯听了夜虫的低吟和夜风的呢喃,只是今夜,这单调的旋律里似乎多了些什么。是小女孩的哭声,清稚的童声穿透了夜的薄纱,好美丽的小女孩,你是否在黑暗中迷失了回家的路?
她随着萤火找到归途时,仰起小脸灿烂地笑了,那样的笑容,令我心中一恸,那是我已丢失了一百年的美丽啊!我黯然转身,知道在她看来,我不过是一阵晚风,和萤火虫一起,陪她找到回家的路。这个夏夜会成为她的回忆,只是,回忆中本没有我。
然而,她在身后轻声说:“谢谢你,萤火虫灯。”
/零落一身秋/(共搜集有7帖,此为第2帖)

(作者:;提交人:沧海他年;提交时间:2015-3-12 20:32:25)

好了歌(小说)

回到小区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九点多了。
停好车,按下电梯按钮,电梯的指示灯还停在28层,于是谢知非有了片刻的闲暇。
方 才的谈判还在她的脑中搅作一团,乙方代表的脸幻化成一张张丑陋的脸谱,带着**笑,在她眼前飘荡着,挥之不去;喋喋不休的发言也追赶着她,在她耳边叫嚣着, 回响着。谢知非摆摆头,试图甩开这些幻觉,然而没有用,一张张如漫画般或乖张或狡猾的脸孔还是围绕着她,肆意的打量着她,嘲弄着她。
谢知非觉得这 样下去自己迟早得崩溃,自己的前任据说就是过劳死的,死的时候年纪比谢知非还要小上两岁。谢知非刚走出校园不久就得到了现在这个令人艳羡的职位,当时还志 满得意觉得自己的才华征服了考官,进了公司之后,才从同事的窃窃私语中得知这一秘辛,瞬间觉得自己原来才是那只落入陷阱的小白兔。
这时,“叮”的一声,电梯门开了。走进电梯,镜子里映出的是一张写满了憔悴的脸。谢知非条件反射般地打开包找出化妆盒,想补一补妆,又马上意识到已经不必了。谢知非怔了一怔,把化妆盒放回去。镜中的人脸上泛起苦笑,似乎在嘲笑什么。
终于,电梯“叮”的一声,指示灯定格在鲜红的数字15。谢知非走下电梯,微不可闻的叹了口气。
从电梯口走到家门前,一共是13步。谢知非的手在包里捏住钥匙,准备完成这流程般精确的最后一步,所以,当谢知非看到叶莺的时候,有一瞬间怀疑自己看到了幻觉。
叶莺是谢知非的老同学,这个老,可以追溯到小学时期。不过小学的时候她们并不同校,只是在辅导班偶尔见面,初中倒是同班了三年,高中同校不同班,大学更是去了不同的城市。所以,算起来十几年交情,也不是特别亲密。回忆起来,两个人关系最好的时候,倒反而是小学。
那时候叶莺来自一个郊区的小学,打扮得有些土,人也不爱说话,总是木木的,在一群活泼开朗的孩子当中,完全被淹没了。
谢知非初次跟叶莺搭话是请教一道题目,当时那题班里只有两个人做出来了,另一个是个很臭屁的男生,谢知非不想跟他搭话,便只好向叶莺请教。当时叶莺脸涨得通红,结结巴巴说了半天,还亏得谢知非悟性高,才勉强听明白。
之后两人就走得有些近了——倒不如说是叶莺开始粘着谢知非。不管谢知非去哪,叶莺总是跟着,也不十分接近,总是隔着一段距离,远远看着,怯生生的样子。这让谢知非有些不舒服,总有种被人跟踪的感觉,不过看到叶莺傻傻的笑,她又生气不起来了。
谢 知非是叶莺的第一个朋友,这是叶莺说的,说的时候极是郑重,郑重得让谢知非有些不自在。感觉像是别人精心挑选的生日礼物,自己其实并不喜欢。实话实说未免 伤人,谢知非便只好沉默。这份有些笨拙的真诚,对当初的谢知非来说,只觉得是种负担。但是随着步入社会,发现周围的人全都带着形形色色的精致面具时,学生 时代简单而纯粹的感情,倒显得弥足珍贵起来,让谢知非每每感慨当初的时光。
记忆中的叶莺似乎一直没有什么变化,永远是娃娃脸,学生装,笑容有些局 促,全无机心的样子。很多年后流行一个词叫很傻很天真,谢知非觉得用来形容叶莺的笑容再合适不过。当然她没有告诉过叶莺,因为那时候她们几乎已经失去联系 了。而忽然发短信给一个久不联系的人形容她的笑容,这实在不符合谢知非的风格。
可是,当某个久不联系的人,忽然出现在你家门前,留着简单的短发,穿着T恤裳,牛仔裤,运动鞋,打扮得像个高中生,还笑得很傻很天真的时候,总有些情绪会莫名悸动起来——大约是回忆的味道吧。青涩的滋味荡漾在唇齿之间,令人莫名怀念起来。
谢知非没有问叶莺为什么会来——她的造访这样突兀,何况她应该根本不知道自己的地址——但是谢知非最后还是什么也没有问。叶莺的打扮看起来颇为窘迫,大约景况并不如意。谢知非不想令她难堪。
于是,谢知非笑了笑,打开门,说:“进来吧。”谢知非尽量让自己的语气显得平静,像对一个忘记带钥匙合租者。楼道里昏暗的灯光打在她脸上,让她的笑容显得有些复杂。
谢 知非租的房子是个两室一厅,两间卧室隔着客厅,各自独立。本来是适合合租的户型,只是之前合租的室友结了婚搬出去了,之后也一直没有找到新的合租者,另一 间便空了下来。一个人租这么大的房子,就有些奢侈了。不过谢知非买的房子眼看交房了,最后几个月,也就懒得搬了。叶莺没等谢知非招呼,就自顾自的把行李搬 进空着的那间,老实不客气的住了下来。
本来,谢知非没觉得这会给自己生活造成太多影响,印象中叶莺始终是个安静的人,房间空着也是空着,毕竟是老 同学一场,能帮也就帮一点了。谢知非私下猜测叶莺可能是来这个城市找工作,因为还没稳定,才暂时寄住几天,也呆不了多久。然而,叶莺带来的影响却远远超出 她的想象。最显著的影响就是,家里从此像多了台功放,还是二十四小时立体声全方位覆盖的,这让爱清静的谢知非不堪其扰。
谢知非完全想不到叶莺会是这么话痨的人。印象中的叶莺,始终是个沉默到有点压抑的寡淡形象,跟眼前这个话痨的强烈反差,简直让谢知非难以置信。
起初的时候,谢知非疑心叶莺是不是受了什么刺激才会性情大变,倒不敢多问。结果观察了几天,发现此人完全是一副海吹胡侃夸夸其谈自吹自擂洋洋得意的架势,脸皮之厚,叹为观止,每每让谢知非觉得一群草泥马飞奔而过。
谢知非哭笑不得,但是人是自己带回来的,这会把人往外赶,总是不太地道,只好说服自己反正是暂时的,且忍耐几天。不过,昔日沉默腼腆的少年何以走上话痨自恋狂的不归路,这个疑问时时困扰着谢知非,让她终于忍不住问出了口。
“你说,你怎么就变成这样了呢?”谢知非这么说的时候颇有些痛心疾首岁月是把杀猪刀的感慨。当时叶莺正坐在笔记本前敲敲打打好像在写点什么,难得的安静了一会,谢知非看着她略带沉思的侧脸,倒依稀是当年的模样,不由感慨出声。
“变成哪样了啊,我一直不都是这样么。”叶莺忙着打字,很干脆的回了一句。
“瞎说,当年的你多么青涩粉嫩,怎么可能这么话痨。”
“你才瞎说呢,我当然是一直都很话痨,我们鹦鹉,哪有不话痨的。”叶莺语气平淡,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
谢知非半天才反应过来。这个笑话太冷,让谢知非无言以对。眼前这个叶莺,真的一点也不像她当初认识的那个了。当初的叶莺,总是认真得太过,说什么信什么,听不懂玩笑,常让谢知非觉得乏味。可是现在,当叶莺真的学会用一本正经的表情说冷笑话的时候,谢知非倒觉得心里五味杂陈,说不出是惊喜还是遗憾。
日子便这么喧闹的过去了。虽然吵了点,跟之前的一成不变相比,倒添了些生气。话痨自恋狂版的叶莺,看惯了,也就习以为常了,也许现在这个更好也说不定。
回忆跟叶莺的那些过往,其实是不那么愉快的。
刚 上初中的时候,她们被分到一个班。在新的环境重逢,本来颇有点他乡遇故知的意思。可是她们之间,却总好像隔着一层,彼此都觉得拘束,不像普通朋友那样放得 开。当时谢知非解释不清这种感觉的来由,后来回想起来,才觉得大抵是因为叶莺的姿态太过卑微,总是那样的小心翼翼,便连带着她也不自然起来。于是两个人之 间,往往就只剩下沉默,怪压抑的。后来慢慢也便疏远了,也有了各自的朋友圈,终究走不到一路。



/零落一身秋/(共搜集有7帖,此为第3帖)

(作者:;提交人:狼埔机器人;提交时间:2020-8-4 20:51:44)

狼埔军校第55届『伏天叙事』第二轮D队修禊散文01:芒种[点名清话@闲暇](真身零落一身秋,散文)

下班回家的路上,发现灯火通明的街道缺了一块,缺口位置正是我家小区。似乎是停电了?脑海中关于停电的记忆太过久远,我愣怔了半晌才得出这个显而易见的结论。打开家门,习惯性去开灯,回应我的只有黑暗。自嘲了一下,走到窗前。街道对面的灯火打在潮湿的路面上反着光,不时听见车轮碾过积水的声音。电力抢修车就停在我家楼下,它是光明的希望。但现在,我需要度过这一段没有电的时光。
从杂物收纳箱中翻找出一盒生日蜡烛,蜡烛很是细小,但胜在数量够多,为斗室带来暂时的光明。更难对付的敌人是暑气。南方的夏天酷热且潮湿,窗外的雨并不能带来多少凉意,却让空气变得格外粘稠,紧紧地裹在身上。
我继续在收纳箱翻找,烛光把我的身形投影到墙上,占据了大半面墙,还延伸到天花版上。巨大的黑影随着我的动作张牙舞爪,颇为滑稽。我终于翻找到目标——一把蒲扇,它在一堆打印着广告的塑料扇子中间格外显眼,暗黄的色泽在烛光下显得颇有年代感,扇柄上缀着褪色的红色流苏。我不太确定这是不是奶奶拿过的那把,如果是,它的年纪比我还要大了。
把扇子握在手中,试着扇了扇,周围仿若凝固的空气动摇起来,化作柔和的风,却没有想象中凉爽,让人难以想象在那个没有空调,连电扇都缺乏的年代,我们是怎样依靠它们度过长夏。我努力回忆,久远的记忆被点点滴滴拼凑起来。
那时的夏天,似乎没有现在炎热。那时候,我家住在城郊一座工厂的家属院中。我的父辈和祖辈,都是这座工厂的一份子,左邻右舍,也都是厂子里的同事,彼此极相熟。这相熟既意味着友善,也意味着彼此间暗自较劲。这种气氛,在夏日傍晚纳凉时,体现得尤为明显。
那时的夏天会用夏令时,下班时间比平日晚一个小时,到晚饭时间,太阳差不多落山了。纳凉活动也同时开始,大伙儿端着碗,提着板凳,汇聚到家属院**的小广场上。板凳有竹篾的单人小凳,也有可坐下三四人的条凳,有离广场近的人家,索性把凉床也搬了出来。坐着的人群以阿姨和奶奶们居多,她们或摇着扇,或端着碗,嘴里却绝不闲着。哪家背地里给领导送礼了,哪家男人有出息,哪家孩子成绩好,是她们最爱的话题。也有不带凳子的,这种一般是青壮年男性,他们不太爱说话,只是默默地蹲着扒饭。
彼时的我自然对奶奶们的话题毫不敢兴趣,甚至有些厌恶。对这些奶奶们也时常分辨不清,只好依靠她们的孙辈来区分,给她们冠上某家奶奶的称呼。
这其中令我记忆最深的是杨家奶奶,她瘦小而精干,走路一阵风一样,腰杆挺得笔直。她头发总是梳得很服帖,用发夹夹起来,纹丝不乱。我对她的印象却毫不美妙。因为有一次我刚靠近她家栽种的金银花,就被她严厉地喝止了。其实我根本没打算摘,只是看到有两朵都是金色的花,想靠近了看仔细,这种被当贼一般提防的经历,当然不愉快。更令人不愉快的是,她特别喜欢夸耀她的孙子,而这位十全十美的孙子,不巧正是我同学。这导致每次家母纳凉归来,都会训斥我一通。可实际她孙子成绩根本没她说的那样好,比我还略有不如,家母却不肯相信我。后来到五六年级时,她孙子成绩退步很大,远远被我甩开了,这让我十分幸灾乐祸。这种阴暗的心理如今回想起来,可耻又可笑,当年却无比真实。但杨奶奶夸耀孙子的热情并未因此减少,我不知道她是真的不清楚孙子的学业现状,还是为了面子无法改口,至今也无从知晓了。
我特别喜欢的奶奶则是盛奶奶。她的孙女其实姓夏,但长辈却不准我称呼她夏奶奶。其他奶奶当然也并不和孙辈同姓,但以夫家的姓称呼似乎也并无不妥,不会有人特意纠正。只有盛奶奶,和前夫离婚了,自然不适合再以夫家的姓称呼。那年代离婚还是罕事,尤其在她们那一代人中更是少见。所以大众看她的眼光总有些异样,就连家母也让我离她远一些,说她“老不正经”。可是盛奶奶对我十分和善,经常邀请我去她家玩,还总夸我聪明,以后会有大出息。她孙女比我大两岁,我叫她甜甜姐姐,她是我童年时代最好的朋友。她会唱很多很多歌,我没听过的她都会唱;她还会用粉笔在墙上画画,我至今还记得她画过一个正在跳绳的女孩,马尾辫高高扬起来,跳跃的姿态十分传神;而最让我心怀感激的是拍洋画——洋画是一种上面绘着各色图案的硬质卡片,当时最流行的游戏就是一人出一张洋画叠在一起,大家轮流去拍。能把洋画拍翻过来的人,就可以得到它们。后来也有拍糖纸或者火柴盒的。小广场**有一棵石榴树,围着石榴树的那一圈水泥花坛,就是小伙伴们拍洋画的场所,每到放学就会变得热闹非凡。我也想参与进去,无奈家母管束甚严,我连一张洋画都没有,只能眼巴巴地在一边看。于是甜甜姐姐塞给我一大把洋画,让我去找他们玩,还教给我诀窍,拍的时候要把手心窝起来。可惜我完全掌握不了这技巧,不一会就把洋画输光了,因输掉的并非自己的东西,心里格外难受。甜甜姐姐却说没关系,然后她亲自上阵,大展神威。她可以一次性拍翻六张洋画,而除她之外最厉害的男生也只能拍四张,所以她毫不费力地就把我输掉的全赢了回来,又塞给我,我却再也不想玩了,只记得她得胜归来时的表情,骄傲得像个将军。关于她的记忆并不长,她在我二年级的时候就举家搬走了,至今没有再见。
思绪不知不觉飘得很远,竟连暑意也似乎消退了几分,这或许就是心静自然凉吧。在这个太依赖电的时代,停电竟为我带来久违的闲适。手中的扇子还在摇,盼着来电的心情却不再急切。正当我准备早早睡下,享受下这难得的安逸,灯却亮了起来,房间一片光明——来电了。
难以形容自己是高兴还是遗憾,我第一时间打开了空调。



/零落一身秋/(共搜集有7帖,此为第4帖)

(作者:;提交人:狼埔机器人;提交时间:2020-8-4 20:51:44)

狼埔军校第55届『伏天叙事』第四轮D队修禊散文01:立秋[点名避暑@西瓜](真身零落一身秋,散文)

小时候,夏天是我最喜欢的季节。因我喜欢甜食,而夏天,从头到脚都是甜的。

在儿时的我看来,夏天是从西瓜开始的。从父亲把这一年的第一个西瓜抱回家开始,夏天才一下子来临了。仿佛从这一刻起,才忽然有了蝉鸣,有了骤雨和惊雷,有了飘扬的裙摆,夏天才轰轰烈烈地登场。
父亲去买西瓜总会带上我,我看着他弯下腰,把耳朵贴在西瓜上,一边用手敲一边听。他敲敲这个,又听听那个,最后满怀信心的挑中一个抱回家。这一刻,我心中也充满了甜甜的期待。爸爸挑的瓜,各个都是极好的,熟得恰到好处,瓜瓤沙甜又带着清脆的口感,咬一口,满嘴都是清凉的汁水。
母亲带我去买西瓜就实在很多,她会直接问摊主甜不甜。摊主当然回答“包熟嘞,包甜。”于是母亲会要求摊主帮忙挑一个,再让摊主在西瓜上打开一个小口,圆形或者三角形的一小块,可以从西瓜上抽出来。咬一口尝尝甜不甜再塞回去。这种办法看似万无一失,实则不然。一来开的小口总是在西瓜最好吃的瓜心部位,有时候吃着瓜心尚可,打开之后却并不佳。二来母亲终究面薄,除却西瓜真的明显未熟,否则,已经打开口的瓜,是绝不好意思因为甜不甜的问题和摊主纠纷,即便不那么满意,也终是会买回家。所以,母亲买回家的西瓜,总是不及父亲买的好吃。
长大后的我,曾试图学习父亲挑选西瓜的绝技,可是毫无结果。西瓜看起来都长得一样,听起来更是毫无分别。只有沿袭母亲的笨办法,买回家的瓜时好时坏。我向父亲打听其中关窍,他却笑说其实他根本没什么绝技,瓜是随便挑的,只是摆个架势,就会显得专业。也有挑得失败的时候,只是我大概忘记了。我对此半信半疑,只好归结于心理作用。

和西瓜差不多一样重要的便是绿豆汤。西瓜多是在晚间一大家人都在的时候吃,而绿豆汤则是在午间或傍晚。母亲常常早起就将绿豆汤煮好,放在冰箱里冰上。这样午间或晚上下学归来,骑车到大汗淋漓时,便可以喝上满满一碗冰镇绿豆汤。那沁凉的感觉,从舌间直透心底。燥热的心火,似乎瞬间就被浇灭了,每个毛孔都透着凉爽。
喝完了汤,还有小半碗绿豆沉在碗底,每一粒都被煮成小小的豆花。我会在这时往碗里再加两勺砂糖,这样糖是化不开的,和豆花混合放在嘴里,咬起来会有沙沙的口感,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我爱极了这种口感。后来有一种甜品叫绿豆冰沙,我尝过一次,非常不屑,觉得配不上这个名字。只有我小时候吃的这种,才称得上绿豆冰沙。
后来母亲迷上了养生,绿豆汤里总会加上百合,这让我很不满。即便把白色的百合瓣全挑出来,汤里也残留着百合的微苦,让绿豆汤的滋味打了折扣。
直到高中时一次上火,嘴里都起了泡,有一个泡正生在舌尖,吃东西生疼。母亲便煮了一锅百合绿豆汤,说可以清火。喝下去之后。第二天果真便好了。自此便接受了百合的味道,微苦之中自有清香。
大学毕业后回到家乡,虽然独居,每周末都会回家。母亲还保留着从前的习惯,到了暑天,每天都会早起煮上一锅绿豆汤。我每周末回家,都能在冰箱里找到一碗冰好的绿豆汤,用我专用的碗盛着。现在我已经没那么嗜甜,也不再额外加糖,但绿豆汤的味道,还是那样令人怀念。
上周三我因取***回了父母家,事先并未告知,回家后习惯的打开冰箱,冰箱里竟然真有一碗绿豆汤——用我专用的碗盛着。我这才想起今天并非周末,疑惑问了句:“怎么今天也给我留了绿豆汤,不会还是上周的吧?”父亲接口道:“你妈连隔夜的水都不让我们喝,怎么会有隔夜的绿豆汤。就是今天的,你妈每天都给你留,防着你什么时候忽然回来。”
那碗绿豆汤,是我夏天所尝过的,最甜的味道。



/零落一身秋/(共搜集有7帖,此为第5帖)

(作者:;提交人:狼埔机器人;提交时间:2022-3-23 19:06:47)

狼埔军校第62届『春日即事』第三轮G队春色撩人小说01:西陆[点名樽中酒@伏特加](真身零落一身秋,小说)

两个城市可以有多远,答案是四十九小时十五分钟。
从火车站走出来,忽然清甜起来的空气让他忍不住大口呼吸,饱和的空气灌进肺叶,会让大脑有短暂的眩晕,又在扑面而来的春寒中变得清醒。
他是最早出站的人。和身后挤在出站口提着大包小包行李的人潮比,只背着简单双肩包的他孑然一身,无牵无挂。
他想起在小薇空间里看过的话,说她想背上小巧的背包,带上一柄紫色的阳纸伞,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看的时候他想:这样的装扮出门,大概只够走到街心的公园,撑起伞遮一遮飘落的花瓣雨。若真的下起雨,她会手忙脚乱地收起伞,匆匆找地方避雨,生怕淋湿了心爱的纸伞。女孩子永远有做梦的权力。
可是现在,他只背着一只双肩包,便跨越三千多公里,踏足这陌生的城市。
火车站到大学城坐地铁要八站。这个多山的城市,地铁并不总在地下,从高楼间穿过时,可以俯瞰街景,快速倒退的玩具一般的建筑让人有不真实的感觉,像特效拙劣的影视剧中的布景。他在车窗玻璃上看见自己的面容,脸色青白,下巴上又生出一层密密的胡茬,眼睛里泛着血丝,邋遢又憔悴,这样子的他,小薇不会喜欢。
手机还有百分之六十的电,在抵达之前,还可以挥霍一下。于是他打开斗鱼,试图对抗一下睡意。手机屏幕上,他最喜欢的主播正唱着那首无比熟悉的《好久不见》。
“我来到,你的城市,走过你来时的路,……”
嗓音沙哑,在游戏主播里,这是最会唱歌的一个,能唱进人心里。
他把音量调得很低,邻座正在看书的男孩还是好奇地向他这边看,而一位中年妇人用严厉的目光瞪了男孩一眼,男孩便连忙收回视线。他有些心虚地关了声音,在心里默唱后面的歌词。这场说走就走的旅行,起因正是为了这首歌。
他说这首歌唱的是分手之后的重逢,可小薇却坚持说,这首歌唱的是相爱的人第一次见面。他知道自己才是对的,并且这不难证明,因为这首歌来自的电影叫《失恋三十三天》。可是他忽然不想去证明,而是连夜从网上订了火车票。他想,小薇其实只是在要一个答案,像所有的故事必须有结局,是好是坏,都需要看到终场。

他是三年多以前认识小薇的,是在一款音乐游戏中。当时小薇开着单人舞蹈房,房间的名字叫“一二三,木头人”,还设了密码。他信手敲了123,结果真进了房间,于是便看到小薇一遍一遍练习着同一首歌。他几乎第一眼就确定小薇是真正的女孩子,因为当时小薇只有5级,却自己更改了装扮。5级的角色可以选择的衣服很少,但小薇硬是从单调的服装库里搭配出一身与众不同的装扮,清纯得像初恋。很久之后,小薇才发现房间里竟然还有观众,她轻轻“咦”了一声,明明没有声音,他却听见了少女的惊奇和慌乱。
小薇玩游戏时总是反反复复弹同样的几首歌,理由是好听。她升级是为了能穿更多漂亮的衣服,每次升了级,她就会去服装商城逛上半天,一件件试穿新衣服,然后兴冲冲地截图给他看。他此前从没对游戏里花哨的装扮感兴趣。可是看小薇穿着漂亮的裙子,叽叽喳喳问他好不好看的时候,他觉得自己心动了一下。
小薇那时候还是个高中生,玩游戏的时间很少,用来聊天的时间也很少。他扮演着知心学长的角色,听小薇说着学习工作中遇到的各种事,偶尔回应。他并不够资格当人生导师,但高中女生的心事,清澈得一眼看得到底,无非是学业以及暗恋。前者他只需要鼓励,说相信你再加一个加油的表情,而后者他会说先让自己优秀。他的附近有一座全国知名的高等学府,他拍下气派的校门和洋气的图书馆,还有校园里那些洋溢着青春的少年少女,向小薇描述大学的样子,告诉她未来有多少选择。
和小薇聊天的时候,他会把自己收拾得更整洁,衣领平整,头发服帖。他更勤地洗澡,以及刮胡子,他的衣服上有薰衣草味洗 衣液的香味。他默默戒掉了烟,甚至在周围有烟的环境时不自觉想要回避,因为小薇说过讨厌男老师在楼道里抽烟,他便不想让自己沾上烟味。他们隔了三千公里,烟味并不会隔着网线传递,可他不希望自己是小薇讨厌的样子。
小薇的作息非常规律,每天聊天的时间也是。他会提前等在电脑前,却不会先说话,而是等着小薇先打招呼,他再用一个笑脸回应。他的表情永远只有QQ自带的那几款,而小薇有无数可爱的表情包,明明只是打字,可他会那样清晰地听见少女的声音在身边有说有笑,甚至鼻尖闻到一缕清香,他迷恋上了这声音和味道。
可他会督促小薇按时睡觉,也会装作很凶地说如果这次月考考不好就一个星期不陪小薇聊天,小薇就会停止游戏,发一个鼓着腮帮的表情,然后乖乖去学习。可是小薇不知道,每次她从网络那端离线时,他会一个人对着屏幕发呆很久。周围一下子安静下来,巨大的空虚感吞噬着他。
小薇当时的成绩不算好,但是很听话。课堂笔记永远都记得工整干净,作业都会认认真真完成,从不打折扣。他想小薇一定是那种所有老师都会喜欢的乖孩子,努力总会有回报。可当高考结束的时候,小薇开心地说自己发挥得很理想,想报考他所在的学校时,他忽然惊慌起来。那座学府全国知名,可他从不是里面的学生。他想自己没有想要骗小薇,是小薇自己误会的。他是为了鼓励小薇,他没有坏心,可是他却不敢解开这个美丽的误会。他默认了小薇叫自己学长,对她说以后一起加油,是自卑还是虚荣,他自己也分辨不清。后来小薇在家人的反对下,终究没来这个太遥远的城市,而是报考了家乡一所高校,他如释重负又隐隐失落。小薇的未来有无数的可能性,而他没有,现实不是小薇爱看的小说和偶像剧,注定走不到完美结局。

小薇所在的学校依山而建,盛开的杏花吸引来不少游人,他跟着人流一起拥进校园。那首歌的旋律还在心中回响:
“拿着她,给的照片,熟悉的那一条街,……”
这校园是他熟悉的样子,小薇没有发过自己的照片,却喜欢拍周围的风景。小薇入学两年了,他也跟着小薇走遍了校园的角落。大学生活充满新奇,他曾想,小薇或许很快会忘了自己。可是小薇没有,她依然规律得像个高中生,每天依然会和他聊天。他想过是不是坦白或者疏远,可是,解释的话多少次被敲出来,又删掉。他看着小薇一点点成长,变得自信,变得深邃,那些五光十色的未来,似乎会一一被她握在掌中。他骄傲又酸楚,她的成长有他参与,哪怕她的未来与他无关,他也希望能陪她久一点,再久一点。他避开一切与爱情与现实相关的话题,不提一字想念。可是,女孩子总是天生敏锐,有些话似乎不必说出口,便已成默契。
几天前,小薇终于开口问“学长有没有女朋友的?”时候,他陷入了长久的沉默。
最后还是回复道:“没,没有姑娘看上我。”
小薇回复得很快:“怎么会呢,学长明明那么好。”那一刻,他站起身,透过出租屋狭窄的窗眺望夜色中的校园,他想,下一句答复本应该是“那你做我女朋友吧。”可是,他不是那里的学生。
沉默了很久,最后小薇主动岔开了话题。那天的聊天气氛僵硬,小薇从来都不是能藏得住心情的女孩,她那天没有发表情,可是失望与委屈快从屏幕里溢出来了。
第二天,他们之间爆发了第一次争吵,关于《好久不见》这首歌的意义,也是这场长途跋涉的起点。所有的故事必须有结局,这一次他选择面对。

他坐在山间小路的石凳上,这条路是通向食堂的必经之路,而现在正是快下课的时间。
他面前来来往往着无数学生,步履匆匆,没人关注他。而他在人群中寻找他想找的那个身影。小薇没发过自己的照片,却喜欢拍各种漂亮的小饰品,其中一个布老虎,有一双大大的眼睛,是小薇的QQ 头像。被小老虎那双无邪的眼睛注视的时候,他常常会觉得无地自容。
他看见了那只布老虎,挂在小巧的背包上,一晃一晃。背包的主人是一位步履轻快的姑娘,有着小巧的脸和五官,她从他身边走过时夕阳正落在她身上,她光洁的额头半明半暗。她离他那么近,在一伸手就可以拥抱到的地方。
他没有伸手,而她也没有回头。她消失在小路的尽头,背包上的布老虎还在一晃一晃,一直在他眼前,挥之不去。

他站起身,沿着小路一口气跑上山顶。周围的景致模糊起来,不知是因为运动带来的眩晕,还是眼中浮起的湿意。他打开手机,用最后一点电,对着山下的教学楼拍了一张照片,从Q上传给她。然后,闭上眼睛,等待着故事的结局。

“我多么想和你见一面,对你说一句,只是说一句,好久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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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提交人:夏沫沫;提交时间:2022-3-28 10:31:05)

五月吧第472届风云『琅琊榜』第二轮三生三世贴杀言豫津XL(剑侠)(真身:零落一身秋)

这里已接近城市的边缘,楼房低矮了许多,天空是铅灰色,破败而黯淡,像一幅褪了色的油彩画。
辰与夕挤在一处檐角下。她们刚逃过一处岗哨的追捕,大口喘着气,胸膛剧烈起伏。

“休息一会吧,我累了。”夕说。
“好。”
没有多余的话,她们贴着墙壁坐下,背靠着背。自始至终,她们没有放开彼此的手。

没有下雨,檐角却不时有水滴滴落,落在红砖裸露的墙根,打湿了阴影中的青苔。
一滴水滴落在夕的眉心,睫毛轻颤了一下,却没有醒,她实在太累了。
听到水滴的声音,辰轻轻往一旁挪了挪,让夕枕住自己的肩膀,靠得更舒服一些,正好避开水滴落下的位置。
辰没有睡,这是她们的默契,一个人睡的时候,另一个人必须醒着。

“辰,如果我坚持不下去了,你一定要带着我一起逃出去,然后把我埋葬在梦境里。”夕呢喃着,她的声音低回,分不清是梦是醒。
“嗯,睡吧。”
于是夕的呼吸渐渐均匀,似乎安心了下来。

辰微不可闻地叹息,其实她想回答的是:“如果没有你,我一个人又怎么坚持下去呢?”但是她没有忍心,逃亡的路看不到尽头,如果夕想放弃,她舍不得勉强。

蜃楼城是个天堂般的城市,城市的中心是一处巨大的喷泉,钟声敲响的时候,带着醉人酒香的喷泉冲上半空,像刚打开的香槟,空气里都是糜烂的甜香。
人群的欢呼声和激昂的音乐声也随之冲向半空,所有的街灯都亮了起来,每一个橱窗里都摆满闪闪发光的宝藏。
这里有能梦想到的一切,除了梦境。

在城市光鲜的外衣下,耸立着冷峻的机器,巨大的齿轮无声转动,面目狰狞。
这是收割梦境的机器。梦境被偷取,被剥离,再被切割、研磨、输送进管道,成为支撑着这座城市的燃料。
烟囱源源不断地喷出彩烟,那是梦境最后的残余,升起到最接近天空的地方,在云中凝结成倒影,是玻璃的天堂。越纯真无瑕便越惨烈,倒映着城市的纸醉金迷。
狂欢派对一场接着一场,糖果堆砌虚荣,酒精编织谎言,交织成光怪陆离的表象。
蜃楼城有你想要的一切,除了,梦境。

最早想逃离的人是辰。
没有理由,只是本能觉得恐惧,这里的天与地令人窒息。
她开始奔跑,跑过一条又一条相似的街道,经历一模一样的狂欢人群,摩天大厦的玻璃幕墙倒映着她奔跑的背景,那样孤独。
她对遇到的每一个人大声喊,我要逃出去,我受够这里了。
人们的眼神空洞,麻木,无动于衷,他们看向她的眼神甚至没有焦距。
他们是真正活着的吗?我又是真正活着的吗?我或者这城市,总有一个在发疯。

直到有人拉住辰的手,对她说:“我们一起逃吧,我想要做梦。”
她们对视的那一刻,从彼此眼中看到绚烂的花火。

当她们牵起手时,整座城市忽然变成危险的迷宫,监控闪着红光,警报呜呜作响,陷阱张开血盆大口,整个世界都对她们围追堵截。
她们牵着手奔跑,周围的景物渐渐变得迷离。巨大的极光从空中垂下裙摆,晶莹剔透的雪花悬浮在空中,每一片都是完美的六角形。可是她们感觉不到寒冷,即便奔跑的时候,会呵出一片白雾。
难道这便是梦境吗?美得让人窒息,引诱着她们深入。可是辰忽然惊醒,天空依然是铅灰色,看不到一颗星辰。这不是梦境,她们还没有逃离。

唯有奔跑。
她们不敢松开手,这城市有太多岔路,生怕一个转弯便会走散。
她们也不敢沉睡,因为那些偷窃梦境的机器,一旦有人进入梦境,就会被它们找到。
他们从夏末跑到深冬,从繁华跑到落寞,连心都跟着一起荒芜。
她们曾几次看到城市的边缘,却再度迷失,兜兜转转,无论如何也走不出去。
绝望不是从来没有过希望,而是你以为看到希望的时候,迎来的只有幻灭。
想过放弃吗?也许,如果不是彼此依然紧握的手,要如何坚持下去。

辰默默数着时间,在梦境到来之前,推醒了夕。夕满脸疲惫,却什么也没有说。因为她看见的辰的眼神,那样悲伤。短暂的拥抱,在黄昏到来之前。

今夜的夜空是否有星辰升起,不敢心怀期待,却一齐凝望着远方的地平线。
等待一颗星升起,等待一场梦境降临。
等待,有你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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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提交人:夏沫沫;提交时间:2022-7-11 21:37:12)

五月吧第481届风云『青云志』第二轮黄土高原贴杀冰琦琦TQ(联合剑)(真身:零落一身秋)

告白

那是我这半生收到的唯一一次告白。

认识G是在宿舍的走廊上。我是一个习惯了熬夜的人,因为我极度需要安静。无论教室、自习室,还是宿舍,都有让我难以忍受的嘈杂感,以至于完全无法集中注意力。只有深夜的走廊,才能让我松口气,从溺水一般的嘈杂感里稍微解脱出来。而每当我在走廊上借着昏暗的灯光夜读时,总是能看到G。
当时我还不知道她的名字。我知道她是广告专业的学生,当时我们有几门公共课是一起上的,而她的样貌实在太过醒目。占据了小半边脸的暗褐色胎记让她如此与众不同,而更让人过目难忘的是她充满自信的神情。当这两种特征集中在同一张面孔上时,实在很具有冲击力。
她的特征如此明显,若打听姓名,未免显得不礼貌,所以我一直不知道她叫什么。只是每次走过走廊转角时,总能看到她以慵懒的姿态坐在飘窗上,膝头放着摊开的书。
不记得是在我第几次走过她身边时,她忽然从飘窗上跳下来,拥抱了我一下说:“嘿,同学,我是某某,我喜欢你,你喜欢我吗?”
这突如其来的告白让我楞在原地,我已经忘记当时到底在想什么,只记得自己半天没有说出话。于是她露出很官方的笑容,向我解释这是她正在做的一项课题,测试人们对突如其来告白的反应。她的普通话柔和而沙哑,带着夜间节目播音员一样的腔调,但我总觉得她的语气过于温柔,哄小孩一般,却又不至于让人觉得冒犯。总之,是很容易令人心生好感的声音。

后来不知不觉就成了朋友,从大二到大三的两年间,我陪她走遍了这座城市的大街小巷。在欧式风情的商业街头,或者飞舞着广场鸽的教堂前,她一遍遍问行人相同的问题,然后把他们的反映记录下来。
原来像我当初那样不知所措的反应是最多的,G把这种命名为A类。B类则是诸如“我根本不认识你”“我有爱人了”之类冷淡拒绝的话。
C类则是表现了愿意继续沟通的态度,例如“这是真的吗?哦,那太好了,让我们立刻开始吧。”或者“小姐,是不是先请我喝杯咖啡,我们深入认识一下。”这一类的通常都是男士,且不太年轻,这一类在我看来都是教养良好的绅士,而不是轻薄的浪荡子。
最神秘的一类,我最后也不知道是什么,数量一直维持在1。那时候没有那么多好奇心,现在再想知道的时候,却发现再也没机会了。

她的课题似乎一直做不完,也不着急做完。我们一起问过了很多人,可是她没有再拥抱过谁。我有一次问为什么她当初要拥抱我,她说是因为我发呆的表情特别傻。这么说的时候她笑得很夸张,让我相信我当时的表情大概真的很傻。
笑完了她又问:“亲爱的,那现在你爱上我了吗?”我又愣住了,于是她又夸张地笑了起来。
之后我们每次见面的时候她都要问一遍,我想她大概是喜欢看我犯傻的表情,习以为常之后实在懒得搭理她。她却乐此不疲。

我有点形容不出对她到底是怎样的印象,她是和我完全不同的那类人。她抽烟,姿势称得上娴熟;她爱在课本上涂抹,把文字和图画切割到支离破碎;她胳膊上常有新鲜的伤痕,是她自己用刻刀划上去的,再敷衍地贴上创可贴。
我们一起在江滩上跨年,那一夜没记住烟花的形状,只记住了烟花升空时尖啸的声音。记住她在人海中回头看我,大声喊着什么,声音淹没在鼎沸的人声中。
还有一次协助她拍广告,那天有很多群众演员,她指挥着人群排成钟表的造型。我是钟表的中心点,要求举着牌子仰望,而她在二楼俯拍。拍摄的过程中她对我喊了什么,那天风特别大,听不清。我还没反应过来她到底说了什么,就拍完了。她夸我拍得很好,迷茫的眼神特别符合她要的效果。后来那支广告果然在大学生广告大赛上拿了奖。
和她一起做得最出格的事是夜里翻墙去酒吧,那是一间建在地下室的酒吧,通风很差,弥漫着呛人的烟味和酒精味。更可怕的是鼎沸的人声,无处不在的喧嚣简直让人无处可逃。后来我大约是麻木了,到她上台弹奏贝斯的时候,我竟然会觉得周围奇异地安静下来。那天光线很暗,她的胎记被隐没在阴影中,容颜简直称得上清秀。她弹的曲目是灰姑娘,弹唱的姿势也是慵懒的,有种莫名的魅力。

年轻时所有的相聚都难免离别,而和她的告别比预期还要来得更早。大三快结束的时候,她忽然告诉我要退学去考北影的导演系。我很惊讶,因为在我看来,完全可以先拿到毕业证再考研去那里,可她说她不适合广告,不愿意取悦别人,与广告相关的证,她一个都不想拿。和之前的很多次一样,她的每个决定都那样突然又不可更改,等我知道时,能做的就只有送别了。
她飞快的办好了各种手续,买好了车票。临行前的那晚,我们在走廊里坐了很久。分别的时候,她拥抱了我。
她告诉我在我认识她之前,她观察过我很久。最初一次见到我是在网吧里,当时我一边看动画片一边哭,旁若无人的样子打动了她。
她说:“我们会爱上的人,都是在寻找另一个自己。”
我很疑惑地说:“可是我们一点都不像吧。”
她说:“也许只是你没发现而已。”
然后她让我描述对她印象最深的一个场景。我实在不擅长这个,绞尽脑汁,才勉强描述道:“你在走廊上夜读,穿着宽松的毛衣,嘴里轻轻吹着口哨,漫不经心的样子,你的身上总有淡淡的烟味,但并不难闻。你看书的姿势很懒散,但又很专注。”
描述完这些,连我自己都忽然相信,初见时候的她,就是如此的模样。
于是她笑着说:“这幅画面,你会记住很久,想忘都忘不了。你很好,只是你自己没有发现,以后自信一点,会有很多人喜欢你。记住我吧。”

可是后来终于还是没再收到过告白。相亲,恋爱,见家长,求婚,按部就班,毫无波澜。
回忆她时,永远定格在初见的那个场景,她从飘窗上跳下来,拥抱了我。
她说让我记住她的时候,心若有若无地动了一下。可是唯独那一次她没有再问有没有爱上她。
如果那天她问了,我不知道会如何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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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8-21 22:14 | 显示全部楼层
竟然带样式,我编辑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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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8-21 22:17 | 显示全部楼层
喜欢第一人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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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8-21 22:1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够还可以去我空间搬,很多群杀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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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8-21 22:18 | 显示全部楼层
@西海 我取消赌约来及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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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8-21 22:3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经常跟零落版杀的人,她版杀走黑,写帖长不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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