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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 帖] 【1-03】紫陌第一届锦衣卫文风风云【执子之手】第一轮【执子之手】偕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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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5 21: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执子之手
我有个执子之手的故事,但是男女主人公,终其一生都没有牵过手。
这个故事的男主人公是我,女主人公是谭舒。
我第一次见到谭舒的时候便知道,我完了。那一年,我19岁,大二。谭舒18岁,大一。我见到她,是在一次书法协会的活动上。作为书法协会副主席,我一般很少到场。哦,我同时身兼扬帆写作协会会长,一般有活动,我会相互推诿。理由嘛,比较整齐划一。书法协会的活动,我会说写作协会有个事情,推不开。写作协会的活动,我便说书法协会有活动,没办法。不过,纳新这么重要的事情,还是要郑重其事表示一下。我提前一天将第二天登台发言的内容在腹内打下草稿,将第二天要说的话过了一遍。
第二天,站到台上,对学弟学妹表示热烈欢迎,顺便自以为幽默地做了自我介绍,按照之前的腹稿,接下来是讲我国传统文化的精髓,顺便引出书法。这时候,我看到了谭舒。她坐在第四排靠窗的位置,圆圆的小脸,精致的五官,扎着马尾,白色上衣,我看到她时,只觉得周围都安静下来。她用腕部托着腮,手中拿着一支湖州羊毫,阳光偷偷地爬进窗户,爬上她的玉臂,阳光照射的那半只胳膊有说不出的惊艳,晶莹剔透,宛若天使。我一时呆若木鸡,如同五雷轰顶。从那一天起,我的整个世界都沦陷了。
我们是师兄妹。如果按照小说里惯有的桥段,接下来我应该发起猛烈攻势,拼命去追她,中间历经九九八十一难终成正果,最终,我们的爱情却败给了时间。我们应该是在我毕业后不久,因为观念不合,分手了。而真实情况和小说截然不同。在我遇见她的时候,她旁边有个将她照顾得无微不至的男朋友。
遇见谭舒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我一改无组织无纪律懒散赖床的恶习,秘密加入了FBI,我领到的第一个任务是调查谭舒的所有资料。她来自西南地区某个省会城市,从小酷爱书法,喜欢柳体多过颜体。最出众的功课是英语,最讨厌的科目是体育。她会在早上七点四十下楼,而她的男朋友会在七点三十五准时到达楼下迎接女王,他们会面之后一般都会一边走路一边对民生方面的问题交换意见,这个意见至关重要,将直接决定着他们早饭是在第一食堂还是去第二食堂,或者是去校外美食一条街上进行。周一周二周四,谭舒上午四节课,下午两节课,周三上午无课,下午四节课。周五上午两节课。下午两节课。在这个过程中,作为同班的男朋友,他们如胶似漆密不可分地战斗在一起。让人欣慰的是,在周五上午两节课时间的空隙里,他男朋友选修了国际经济与贸易,而她,安静地在图书馆报刊杂志室等待。
而经过我精密调查准确推算,谭舒的男朋友是她的青梅竹马。得到这个结果这让我有些气馁。如果是某个一起入学的新生,关系并不熟略,我可以大摇大摆去走过去说:“喂,我喜欢你,跟我走”。虽然多半会被当成神经病,“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我们差不多同一起跑线上,何况我如此风流倜傥才貌双全,这个信心还是有的。但是青梅竹马就不一样了,他们有一起经过错综复杂的青春期,有一起感受道不清说不明的小情绪纠缠在一起,那些属于爱情的悸动,他们早就感受过了。单凭这一点,我在起点上就输了。
我打算说服我自己放弃。可是我的脚跟我的心开始打架,心说它是最高司令,要听它的。大约跟脚没有协商好。脚总会在每个周五上午,翘课去图书馆报刊杂志室。到了图书馆,眼睛也开始跟心打架。明明心禁止去看她,眼睛却不听话一直转呀转,甚至鼻子也来凑热闹,鼻子说,空气里有属于谭舒的味道。最后的最后,我的心做了妥协。心说,这两节课,她是完全属于我的。
她有时候会写功课,有时候会从书架上取一本杂志,有时候会翻一本漫画听音乐,很偶尔,她会看我喜欢的《参考消息》。有时我们在书架旁边相遇,有时候会临桌而坐,渐渐熟悉,偶尔会针对《参考消息》上的问题交换一下政见。别说,她还真是很有意思的姑娘。可是鬼知道,每次交换政见的时候,我的心都在咆哮:老子要交换民生问题的意见啊!有几次,我几乎忍不住要将这个秘密告诉她,可是怀着这个鬼胎,看到她走进我时,我总是狠狠低下头去。我像个刚长大的小姑娘一样,害羞极了。忘记有多少个周五,我们就这样静静相守。每一次见到她,我心动如初。
许久之后,我毕业了。在毕业散伙饭那天,一帮好哥们怂恿我去表白。谁的青春不轻狂?我的心说,我应该约谭舒出来,郑重其事告诉她,我爱她。这一次,我决定顺从内心的决定。我将这个消息告诉哥们,他们决定,为了我豪壮的行为举杯相庆,他们说“酒壮怂人胆”,当然,我不是怂人。事情发展,有些戏剧化,那天晚上,我们都喝多了,不省人事。隐约记得,我在公用电话亭打过电话,喊着她的名字,而她,就在我眼前晃来晃去,最后变成了记忆力那一抹白色的影子。
谭舒与我,前世,前世的前世,一定有瓜葛。要不然,怎会有这样累世的暗恋?那些爱恋,从不曾说出口。我毕业了,签约到一家出版社,离开了读书的城市。我和谭舒还没开始,便结束了。
我换了笔名,开始写小说,我将和谭舒在一起的点点滴滴,将我不可遏制的爱慕,一起写进小说里。我的小说里有各种各样的爱情。有的辗转悱恻,有的曲终人散,有的凄婉,有的欢快,有的平淡,有的唯美,每一篇,都是我曾经想要和谭舒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他们说我写的小说情真意切,文章见于诸报端,网络也初见端倪。
多年之后,我收到一封邮件,问我故事是否是真实,邮件里说,我写的那些情节,她觉得似曾相识。我看邮件的署名,上面赫然写着:谭舒。
故事到这里便结束了,我与谭舒,再也没有见过面。有时候我甚至怀疑自己,是否真的爱过谭舒?为什么每次想起她,仍然莫名心动?那些心跳,不会骗人。
我和谭舒就这样,执子之手,生生世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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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5 21:13 | 显示全部楼层
白若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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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5 21:19 | 显示全部楼层
浅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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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5 21:4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能写这么短的么~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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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6 00:18 | 显示全部楼层
踩一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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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6 00:39 | 显示全部楼层
满天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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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6 00:54 | 显示全部楼层
休,证据明天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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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6 00:57 | 显示全部楼层
淡极始知花更艳,最深的刻骨铭心沉淀成的风轻云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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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6 13: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哲{:4_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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