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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贴] 紫陌第一届花式风云《猫汤》规则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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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3 01: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碧水灵儿 于 2012-10-29 20:14 编辑

一、游戏人员:

主哨:碧水灵儿

玩家21人
联合杀手:4人
死灵法师:1人
明蛋:1人
游侠:以上身份以外的均为游侠

      
二、游戏任务:

游侠:找出并票杀4名杀手,1名死灵法师。

杀手:用贴杀/票杀,杀光游侠。一开始只知道游侠身份,被死灵法师随机挑选出来,组建杀群。然后知道同伴身份,不知道死灵法师的身份。(杀手与法师永不联合)

死灵法师:用贴杀/票杀,杀光游侠,任务是在报道轮结束后,点出4个杀手,之后杀群组建。死灵法师前三轮出局宣布为游侠,可附身一游侠(该游侠必须存活)命令其帮自己投票或出帖,附身机会只有一次,附身后和当轮出局者一起公布真实身份。如三轮后出局,则宣布真实身份。(若自杀出局直接宣布身份)
注:贴杀和票杀只能选择一种操作。被附身人不死。

明弹:知道自己身份,属于游侠方。被帖杀的同时可以炸死发帖人。如被附身游侠贴杀,则同出。(三轮后失效)

提醒:因为每个人都有当杀或被附身的可能,请准备好原创首发杀帖,以尊重游戏。被附身的游侠,杀帖需在下一轮结束前发出,否则视为放弃出帖。如被附身却不愿出帖,则被贴杀者和被附身游侠同时出局。

代号:
死灵法师:逍遥游
杀手:相思引 雕花笼 浮梦逍遥 醉梦仙霖
明蛋:剑如虹


              
三、游戏时间:

每轮24小时。


四、游戏程序:

第一轮 票一出一 余20
第二轮 票三帖三 余14
第三轮 票二帖三 余9
第四轮 票二帖二 余5
第五轮 票二帖二 余1

此处附身帖未计入内。
直至杀手集团全部死亡或游侠集团全部死亡,游戏结束。



=======================================

注意事项:

1、试杀:游戏开始之前,所有游戏玩家必须在[浣墨楼]版面用原ID发表一篇3000字左右或者三篇1000字左右的原创文字,体裁不限。格式为:[XXX的试杀]“自己文章的题目”。

2、报到:请提前向哨群提交自己的马甲,游戏第一天,各位玩家穿好风云衣来风云报到,并且在报道帖中按照报道规则发表1200字左右的原创小说。穿上风云衣之后,玩家在游戏过程中不得再用原ID发言,必须穿着风云衣发言。违者被视为裸奔,删贴并警告。

3、票杀:票杀是所有玩家都有的权利和义务。在裁判挂出的投票贴下按当轮投票贴的要求投票,得票最多者出局,视为被票杀者。不投票判为自杀。若当轮投票为一票以上的,只投一票者或两票同投一人者,不算自杀,以一票计算。当轮被贴杀的玩家也可以投票,但只在平票时生效.不计入得票中。

4、投票规则:投票一般不允许托票,万不得已不能投票的,可以QQ或论坛短信留言给裁判,告知自己要票谁,本哨不承认版面托票。允许改票,但不允许修改原投票贴,否则算废票。改票要在投票贴下另行跟帖,明确说明:“改票:××”。禁止跳脱——玩家不得自脱马甲。如果不愿隐藏马甲,可以用暗示的方法留给其他玩家线索,让别人猜出你是谁。禁止强迫人脱马甲。允许猜测其他玩家马甲,但不得逼迫他人脱马甲。投票截止时间:每日晚21时,以论坛时间为准,过秒不算(20:59分票有效,21:00票无效)。喜欢掐秒改票的玩家请务必小心。被票杀者本轮公布身份,自杀者本轮公布身份。

5、平票不加时,先到先出。

6、贴杀:贴杀是杀手的专利,有资格出杀贴的玩家在每轮开始时,按裁判规定或本身所属集团自定的顺序出杀贴。一张杀帖只能贴杀一人,杀帖可以贴杀任何玩家。

7、杀帖:杀贴必须是一篇800字以上的原创首发文学作品(绝对禁止抄袭,抄袭者一经举报并查实,判该杀手出局),体裁不限。杀贴需注明杀手代号和被杀者名字。不许交换杀贴误导游侠。杀手应将杀帖通过QQ,短消息或EMAIL在每晚8点前交给裁判代贴,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交付,最晚到次日早上10点必须交给裁判,否则视为放弃本轮贴杀权。
(其他未尽事宜按风云惯例进行。同时尊重哨子最终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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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0-23 01:15 | 显示全部楼层
哨子进程

1.挂报道帖
2.在截止日期时统计玩家的报道数量
3.根据比例安排杀手/刺客/明蛋/游侠的数量,点一名死灵法师,分别给出代号。另外补充本场游戏的进程。
4.收集法师点出的游戏马甲,组建杀群
5.在剩余的无身份马甲中选中一名明蛋
6.挂出投票楼,游戏按照正常风云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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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5 16:37 | 显示全部楼层
被附身的游侠贴到炸弹 同归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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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0-25 17:1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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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0-25 17:13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是12人场,那么就点三个独立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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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6 12:48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附身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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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7 06:1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师附身一剑杀另一剑,这个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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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7 08:1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刀只想知道,这么BT的规则是谁想出来滴,让偶葱白他吧{:soso_e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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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8 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杀帖字数还是800?不是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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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9 12:04 | 显示全部楼层
还附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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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9 12:31 | 显示全部楼层
清风细雨 发表于 2012-10-28 16:32
杀帖字数还是800?不是1200?

嗯,是800,比报道字数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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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31 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汗。。。附身这个太狠了,附身一个游侠帖明蛋,这俩不得憋屈死{:soso__187047450382421961_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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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31 11:11 | 显示全部楼层
话说,被附身的可以选择自杀不?宁愿自杀也不要帮忙杀人~·~{:soso__2252603165368053288_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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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31 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被附身的游侠,杀帖需在下一轮结束前发出,否则视为放弃出帖。如被附身却不愿出帖,则被贴杀者和被附身游侠同时出局。
{:soso_e136:}太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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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4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规则看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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