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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陌第六十一届风云【真身互换】游戏规则【3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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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8 14: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紫陌第六十一届风云【真身互换】游戏规则

主哨:芳草若邻  QQ25118582

哨蜜:一蜜、二蜜、三蜜......九蜜

游戏人员:

玩家:35人,5联杀,4联刺,1明蛋,1暗蛋,2联剑,22游侠

联杀5:知道同伴间彼此的身份(代号:刀走偏锋、浅斟北斗、紫衣纤尘、灵犀一点、芳草若邻)
联刺4:知道同伴间彼此的身份(代号:水果蜜、家属蜜、自酿蜜、点票蜜)
联剑2:知道同伴间彼此的身份(代号:小典、十三)
明蛋1:只知道自己身份(代号:我是谁的新娘)
暗蛋1:不知道自己是蛋(代号:谁是我的新娘)
游侠22:只知道自己身份

游戏任务:
游侠:找出并票杀、杀手集团
明蛋:找出并票杀、杀手集团 ,被贴杀后,与出贴者同归,前四轮有效;剑蛋永不联合。
暗蛋:不知道自己是蛋,找出并票杀、杀手集团 ,被票可从票选人当中任意选一名同出,贴杀不爆。前四轮有效。
剑侠:用贴杀/票杀,杀光杀手集团
杀手:用贴杀/票杀,杀光游侠集团
刺客:帮助杀手,用贴杀/票杀,杀光游侠集团
杀刺联合条件:出四杀刺,或第四轮出贴后联合。

游戏时间:每轮24小时。

游戏进程:

第一轮 共杀1==>票1出1
第二轮 共杀7==>票2出3,杀2+刺1+剑1
第三轮 共杀8==>票2出4,杀2+刺2
第四轮 共杀8==>票2出4,杀2+刺1+剑1
第五轮  共杀6==>票2出3,杀/刺3
第六轮  共杀4==>票2出2,杀/刺2

特别注明:
1. 若杀、刺有一方全军覆没,另一方顶上出贴。在黑方人数没少于规则出贴数时,保持出贴数不变。
2. 为确保游戏流畅,哨子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游戏进程
报道:
300字以上报道,原创首发,建议与马甲相关。
票杀:
票杀是所有玩家都有的权利和义务。在裁判挂出的投票贴下按当轮投票贴的要求投票,得票最多者出局。不投票判为自杀。若当轮投票为一票以上的,只投一票者或两票同投一人者,不算自杀,以一票计算。当轮被贴杀的玩家也可以投票,但只在平票时生效.不计入得票中。若玩家有事而无法投票者,可托票给哨子,不接受版面任何托票声明。为保障喜欢掐点的玩家利益,20:50分后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托票。

投票截止时间:
每晚21:00:00   以论坛时间为准,过秒不计,如21:00:00有效,21:00:01算过秒。 喜欢掐秒改票的玩家请务必小心。
被票杀者本轮公布身份,自杀者属于立即死亡,因此本轮公布身份。

平票/加时:
若投票出现平票,则平票者进入加时投票。加时投票由所有活着的玩家投票进入加时的玩家,不投票不算自杀,得票最多的出局。加时以20分钟为准,再平则先至高者出局。
贴杀:
贴杀是杀手/刺客/剑侠等,有资格出杀贴的玩家在每轮开始时,按裁判规定或本身所属集团自定的顺序出杀贴。一张杀帖贴杀一人,杀帖可贴杀任何玩家。

杀帖:
杀贴必须是一篇800字以上的原创文学作品,体裁不限。原创首发(绝对禁止抄袭,禁止旧帖)。不受理中文以外的文字。杀贴需注明杀手代号和被杀者名字。不许交换杀贴误导游侠。若某轮出现杀贴不够字数或无法交贴的情况,则判杀贴白条。可于次日上午10点前将之补齐,字数为1200字以上。过时则判该帖无效,出帖者自杀出局,被贴马甲复活。

**************************************************************

注意事项:
    1、游戏为马甲制,可以版面上分析马甲,允许猜测其他玩家马甲,但不得逼迫玩家脱马甲。
  
  2、希望玩家在论坛版面上发表质疑、抗辩、伸冤、指证,不要在Q上串联, 因为对其他未入群组玩家不公平。
  
  3、严禁公开或者私下向玩家索要哨分发身份Q消息或短信以证明游侠身份,严禁主动或被动提供以上身份消息的行为,违者立即宣布其身份所在的一方失败,游戏终止(杀手方如接到以上内容的要求可以直接向哨提出终止游戏,胜利归杀手方所有;反之,亦然).希望玩家不要私下交流身份!请玩家不要在版面或Q群里(当场游戏杀刺群除外)透漏自己的马甲及密码,否则,判自杀出局。
  
  4、不接受任何自杀、弃权声明。游戏中,严禁赌咒发誓赌帖索帖(例如:我是杀我写万字情书。你抓错了我要给我写万字情书),严禁公开或私下索帖证明自己身份,严禁将和哨之间的Q聊天消息贴至论坛以证明身份.严禁任何形式私下通气,严禁场外追魂真身。
    5. 杀刺未联合前,禁止版面明显联合。死杀不得明确给以刺方具体出贴名单 。
    6. 游戏中哨子最大!游戏中如发生意外情况,以哨子的最终判断结果为准。

结果判定:
如杀刺全部出局,则游侠获胜;游侠比例不足则判杀刺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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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场玩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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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8 14:21 | 显示全部楼层
总理蜜辛苦了!{:4_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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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8 15:13 | 显示全部楼层
好玩儿!
{:8_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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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8 16:09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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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9 01:33 | 显示全部楼层
哨蜜:一蜜、二蜜、三蜜......九蜜
{:8_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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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0 18:38 | 显示全部楼层
庞大的哨密集团{:4_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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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3 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就两张剑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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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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