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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贴] 紫陌第四届水墨风云九州之《乱世之狮》规则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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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1 01: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拾柒 于 2014-10-8 18:26 编辑

规则——总则



一:说明:

群杀是以队伍为单位的多方对抗大型游戏。其中包含文字,策略的较量,以及向论坛文学致敬的文字审美环节。   

二:胜负判定

赛制以队伍积分制为主,积分中细分为血量,金钱数,精华数的基础比对。另外还包括杀人数,存活数,挨刀数,出刀数等等其他部分,构成总积分的综合评估。最终以积分高低判定胜负。 

三:玩家构成

①       主哨:1名。对规则有最终解释权,以及规则临时调整权。所有参与游戏玩家的一切行为均由主哨最终裁决判定。

②       副哨:若干。协助主哨进行游戏中的一切进程事宜。

③       官评团:官评团包含官评主席1名,以及若干官评。官评代表官评团以及个人的意见公平的对参评帖进行品评。

④       队伍:包含1名队长,1名军师,1名队评,若干写手以及拉拉队员,其中除写手外,其他身份可一人兼任。队长统领整支队伍与其他的队伍对抗;军师整合调度队伍资源;队评代表队伍以及个人意见公平的对参评帖进行品评;写手打造高质量的文学作品;拉拉队负责花絮帖及为队伍加油。   

四:申明:

由于群杀作为文字游戏中是对抗性较强的一类,所以玩家在游戏过程中的一切言行将被视作个人行为。希望大家能够保持良好的游戏心态,能够遵守网络文明法则及注册本论坛时所提示的条款,尊重游戏的参与者与举办方,对自己和自己所属的队伍负责。若发生争执,经哨子、哨蜜调停而不能解决的,将以游戏进行下去为大前提,由主哨视情况对纠纷作出相应的仲裁。





规则——战区与特殊设定


一:说明

本届群杀采取的是战区式对抗规则。以队伍为单位进行杀伐。在战区的移动和道具的配合中,取得最终的优胜。
最低开杀队伍为6支,最高无上限。如队伍不足则将开杀时间顺延一周,若仍不齐则再顺延一周,以此类推,直至队伍到齐为止。

二:战区


QQ图片20140911013424_副本.jpg


第一轮:开放殇州战区。
第二轮:开放瀚州、宛州战区。
第三轮:开放宁州、中州、越州战区。
第四轮:开放雷州、云州战区。
第五轮:澜州战区决战。


三:战区说明

①第一轮殇州战区每队均配备两个特殊用品。琉璃铠甲以及八服赤眉。该物品仅当轮有效。

②   二轮至第四轮每个地图均设有特殊条件,如条件不足,则或者符合该战区死亡条件的玩家当轮立即死亡,或者用一张精华帖抵消。当轮满足死亡条件者如未抵消伤害则立即视为死亡并被移出该地图不参与当轮杀伐,如有抵消精华帖则立即告知哨子当轮使用,该马甲仍正常参与杀伐。

③   一轮结束后,商店每轮均会开放,每队可在哨子处购买需要的道具。第五轮开始时商店关闭,不再出售任何道具。

④   第二轮向第三轮移动战区时,瀚州仅可向宁州和中州区移动;宛州仅可向中州和越州区移动。如跨区移动,则视为马甲死亡。第三轮向第四轮战区移动规则同上,即为宁州仅向雷州移动,越州仅向云州移动,中州可选择雷州或云州两个区域移动。


四:战区设定


QQ图片20140911000208.jpg

1.战区特殊条件为考察该区域内的情况是否符合该战区的特殊条件,如符合该战区条件,则无人出局;如不符合,将根据出局目标找出符合该条件的玩家,如符合此条件玩家有多名,则其中符合条件一的玩家出局,如仍有多名,则符合条件二的玩家出局。如三个判定条件下仍有多名玩家符合,则全部出局。若有精华帖抵消,则该玩家可继续游戏。
2.不公布任何战区数据,仅公布出局的玩家。
3.如遇一个战区里仅有同一支队伍成员的情况,则不出刀不做缺刀判罚。


五:特殊设定——悬赏买凶

①   悬赏买凶是本届群杀中的一个特殊设定。每队可额外招募一个写手(此写手不参与战区杀伐,且无血点设置,不会死亡),专门出悬赏杀人帖为买家杀人。如帖子成功卖出,所售金额归卖方队伍所有,杀人帖归买家所有。

②   悬赏买凶方式:写手在规定时间内用官方参评马甲于版面发布自己的杀人帖,评委在24小时内对杀人帖进行有效的评分评文,评分结束后,排名前三的杀人帖可增加额外的攻击力。此时,进入出售环节,买家告知哨子愿意购买的帖号以及金额,哨子收齐所有买家的交易价格后,将买家出价告知给相应杀手,杀手如满意,交易成功,杀手若不满意,交易则失败。注意,买家与卖家只允许和哨团单线联系,严禁版面联系或私下联系。

③   如一张帖子被多名买家购买,则默认为价高者得。

④   如本队杀帖被本队购买,则购买的金钱归哨方所有。

⑤   排名前三的杀帖,写手均可获得5金、3金、1金的额外奖励。

⑥   买凶杀帖的基础攻击力为2,排名前3的杀帖可额外增加1点攻击力,达到3点攻击。

⑦   买凶杀帖最低出价为5金,买方出价不得低于此价。

⑧   每轮未出售的帖子均为废帖,不可再次参评,也无法再次出售。

⑨   买凶杀帖出价机会仅有一次,请慎重把握。无论买卖双方,均可放弃出帖或出价。

⑩   买凶杀帖从发出到出售到杀人均为匿名,一张帖仅杀一人,仅用一次,使用时间不限。帖子每轮均要求原创首发,不得一帖重复参评。

⑪   买凶杀帖发出的方式为每轮在哨子那里抽签一个1-6的公共账号,每个账号仅供当轮杀人使用,使用完毕后即会修改密码。买凶杀帖发布同杀帖,由各队自行发布。如买凶杀帖被判为无效帖,奖惩同杀帖。

⑫   买凶杀人帖要求同参评帖,此处不再赘述。




六:特殊设定——精华帖出售

①   本届精华帖除了出售给哨方,还可以委托哨方挂售。

②   挂售成功后所得金钱全部归精华帖所属队伍所有。

③   精华帖出售给哨方价格为5金。挂售价格10金起。

④   精华帖可抵消地图条件所带来的伤害,前提条件为受伤者队伍有精华帖,若无精华抵消则视为立即死亡。

⑤   无精华帖队伍可委托哨子挂出求购帖,求购时间为一轮,求购最低出价10金起。

⑥   精华帖一旦交易成功不可撤销交易,精华立即视为买方队伍所有。但夺精数均视为原队与个人所有。

⑦   受到地图条件伤害的马甲,须在当轮出帖时在帖后注明使用精华一个,并写明精华帖参评序号和标题。若无精华可救活的死亡马甲,则不可发出杀帖,否则视为无效帖对队伍进行判罚。

⑧   精华帖买卖均由哨群统一操作,出售帖与求购帖由哨方挂出。如版面出现个人马甲出售精华帖的行为视为同意出售精华帖。

⑨   本届无复活道具出售。



规则——队伍属性、伤亡判断、金钱和道具设置


一:队伍基础构成:

4名杀手可构成一个群杀队伍。队长,军师,队评,拉拉队可兼任。
同一人只能参与一支队伍。

二:杀手属性(基础血量为10血)

1.猛虎啸牙枪:6攻0防,每队1人。

2.苍云古齿剑:4攻2防,每队1人。

3.双月错轮斧:3攻3防,每队1人。

4.灵素破阵锥:2攻4防,每队1人。

以上四种武器每队中不可出现重复属性。


三:伤亡判断

①        当玩家被攻击,血量低于1,则直接判定为该玩家死亡。

②        满足区域特殊条件又无精华抵消伤害的玩家,判定为立即死亡且移出当轮战区。属性与血量于当轮结束时公布。



四:金钱设置

⑴        队伍初始金钱:5钱

⑵        亡:+2钱/人

⑶        无效杀帖:-2钱/帖

⑷        有效花絮帖:+3钱/篇。每轮上限为6钱。

⑸        评文标准:+1钱

⑹        每轮有效评分:+1钱

⑺        每轮有效评文:+2钱

⑻        精华评文:+4钱

⑼        杀手有效参评帖:+2钱

⑽        缺刀:-3/刀

⑾        鞭尸:-2/帖

⑿        更换替补(不含队评):-2/人

⒀        精华帖出售给哨方:5金/帖

⒁        每轮有效出刀:+1/刀


五:道具设置


道具由第一轮结束后可在哨群处购买,每轮结束进下一轮游戏前为道具购买时间(具体时间详见进程安排)。道具一经出售概不退回,请各队谨慎购买。

道具必须由出帖本人使用方可生效。如道具出现在其他人的帖中,则视为无效且道具已使用。
在杀帖内使用的道具均从杀帖发出时视为生效。若杀帖无效,亦视为道具已使用。


恢复类(除烟水芹以外的道具,使用时仅需在哨子处报备使用情况,不需在帖内标明。使用时间为进程规定的时间):

①   暴雪盾:提高使用者最大防御上限。使防御+1,可叠加使用,防御上限为6。每个马甲装备上限为2个。售价:3钱。

②   血煞:提高使用者最大攻击上限。使攻击+2,可叠加使用,攻击上限为10。售价:6钱。

③   烟水芹:恢复使用者的血量。使血量+2,可叠加使用,血量上限为11。售价:5钱。



特殊类

①   蝰蛇刺:暗器,可使被攻击对象每轮受到1点伤害(当轮即生效),且将持续三轮。每轮伤害计算判定时间为当轮道具使用后。如因此暗器导致死亡,杀人数归使用此暗器的玩家所有。如四轮(含)后使用此道具,仍视为每轮受到1点伤害,不会因轮次不够而提前计算伤害。售价:7钱。
(如同一人同时中了几枚蝰蛇刺,则按发帖先后时间判定伤害先后顺序。每轮移动战区后,伤害即会被判定。如玩家在出刀前死亡,则会被移出该战区,不参与该战区的杀伐。)

②   长薪箭:暗器,可同时攻击相邻战区一名玩家一次,所造成伤害等同于自身攻击值。售价:8钱。

③   天罗丝:暗器,可随身佩戴。如佩戴其暗器的玩家死亡,则对其造成致命伤害的玩家将受到反伤,伤害值等同于自身攻击值。如因反伤死亡,杀人数归使用此暗器的玩家所有。售价:12钱。

④   麝月之石:可指定同战区内一名玩家替自身抵挡三次伤害。售价:30钱。




其他类(使用时仅需在哨子处报备使用情况,不需在帖内标明)

①琉璃铠甲:抵消当轮的第一次伤害,仅第一轮可佩戴,且当轮结束即失效。

②八服赤眉:闪避当轮所有攻击大于3(不含3)的伤害,仅第一轮可佩戴,且当轮结束即失效。


六:战区杀伐及道具使用示例:

杀帖标题示例:第X轮XX战区XX贴杀XX
道具使用方式:在杀帖最尾处使用
道具使用示例:XX请XX使用X个XX道具



规则——杀人缴获判定

①凡对其他马甲造成致命伤害的马甲可缴获死亡马甲身上的物资,包括未使用精华,以及已生效的恢复类道具。
②未使用精华指死亡马甲所获得的未被售出,或未抵消过战区伤害的精华帖。该精华帖被缴获后,亦可出售或者抵消战区伤害。出售价格与抵消伤害方式如前所述。
③在精华帖被使用前,均可以被缴获,直到使用(如缴获的精华帖未被使用,该马甲又被其他马甲杀死,则精华帖归致死马甲获得,除非精华帖被使用,否则可以一直被缴获)。
④可以缴获道具为恢复类道具,含有攻击,血量和防御。三类道具缴获后会直接换算成相应的攻击值,血量值与防御值,归造成致死伤害的玩家所有。结算时间为当轮杀伐全部结束后,杀伐途中不做任何结算。
⑤可缴获的恢复类道具判定为:死亡马甲两轮内(即上轮与当轮)已装备的所有恢复类道具。
⑥缴获道具当轮公布结果时即开始累计计算,为强制生效。即为存活马甲中成功缴获道具的马甲,会在自己原本的属性上,加上所缴获道具换算出的属性值,为最新公布的属性值。但各项属性值不得超过规定的上限,如暴雪盾,若自身已经装备了两枚,则缴获后也无法装备。无法装备的道具不计算在已使用的道具数中。
⑦道具只可被缴获一次,且只能直接缴获。如出现某马甲缴获多个道具又被其他马甲致死,则致死马甲只能获得死亡马甲已装备的道具,死亡马甲所缴获的道具不被致死马甲获得。
⑧战区有关于道具判定时,缴获道具也计算在该玩家使用的道具数量中。
⑨特殊类道具不能被缴获。
⑩如由悬赏帖造成了致命伤害,则缴获道具归持有该悬赏帖的队伍所有,由队伍自行分配给本队的一个马甲使用,缴获道具不可拆分,只可一人使用。同理,如悬赏帖贴杀了携带暗器的玩家,则该暗器的伤害归持有该悬赏帖的队伍指定一个本队马甲承担,暗器伤害不可分摊,只可一人承担。


规则——算血

①算血原则以先计算防御后计算血量的方式进行血量扣减。
②每轮防御值仅计算一次。
③如遇攻击带有暗器伤害,则计算顺序为先计算该帖出刀伤害,后计算该帖暗器伤害。
④暗器蝰蛇刺除在使用的当轮计算在出刀之后以外,往后的轮次都会在发布当轮战区时计算剩余的暗器伤害,如因暗器死亡,死亡马甲直接移出战区。
⑤暗器造成的鞭尸不计为鞭尸。



规则——进程

一:日程总表
报 名:2014年7月19日00:00:00 —— 2014年9月29日23:59:59
抽 签:2014年9月30日00:00:00 —— 2014年10月08日11:59:59
第一轮:2014年10月10日18:00:00 —— 2014年10月14日17:59:59
第二轮:2014年10月14日18:00:00 —— 2014年10月18日17:59:59
第三轮:2014年10月18日18:00:00 —— 2014年10月22日17:59:59
第四轮:2014年10月22日18:00:00 —— 2014年10月26日17:59:59
第五轮:2014年10月26日18:00:00 —— 2014年10月27日09:59:59

二:详细日程
◆ 赛前阶段:2014年7月19日00:00:00 —— 2014年10月08日23:59:59

◇ 哨子、队长:
  一、7月19日00:00:00 —— 9月29日23:59:59 领队在群杀版指定报名帖内报名。
  二、9月30日00:00:00 —— 10月08日11:59:59 领队抽签分发马甲,先到者优先选择。
  三、10月08日12:00:00 —— 10月09日23:59:59 领队告知哨子人第一轮正式写手,属性分配,战区选择。
  四、10月09日13:00:00前哨子公布官评,队评并做简单介绍。
  五、10月09日18:00:00前官评与队评发布评分与评文标准。
  六、10月10日12:00:00 哨子公布第一轮游戏马甲战区分布。

第一轮:2014年10月10日18:00:00 —— 2014年10月14日17:59:59

◇ 写手:
  一、10月10日18:00:00 —— 20:59:59 各队发布参评帖。
  二、10月11日18:00:00 —— 20:59:59 各队发布悬赏参评帖。
◇ 队长:
  一、10月10日18:00:00 —— 20:59:59 各队发布杀帖。
  二、10月11日19:00:00 ——10月14日09:59:59 告知哨方下轮正式写手,移动战区,道具购买与使用。
  三、10月13日23:00:00 ——10月14日16:59:59 精华帖和悬赏帖交易时间
◇ 花絮:
  一、10月11日00:00:00 —— 10月12日17:59:59 各队发布花絮。
◇ 评委(官评):
  一、10月11日00:00:00 —— 10月13日17:59:59 为评分提交时间。
  二、10月13日21:00:00 —— 22:59:59 发布第一轮评文。
◇ 评委(队评):
  一、10月12日00:00:00 —— 10月13日17:59:59 为评分提交时间。
  二、10月13日21:00:00 —— 22:59:59 发布第一轮评文。
◇ 哨子:
  一、10月10日21:00:00 —— 23:59:59 汇总参评帖。
  二、10月10日21:00:00 —— 23:59:59 汇总杀帖。
  三、10月10日21:00:00 —— 23:59:59 算血。
  四、10月11日00:00:00 —— 11:59:59 发布【第一轮战报】。
  五、10月13日23:00:00 —— 23:59:59 发布【第一轮精华】及【悬赏帖排名】。
  六、10月14日10:00:00 —— 17:59:59 公布下轮战区、马甲分布及道具购买。
  七、10月14日17:00:00 —— 17:59:59 公布悬赏帖买卖情况。

◆ 第二轮:2014年10月14日18:00:00 —— 2014年10月18日17:59:59

◇ 写手:
  一、10月14日18:00:00 —— 20:59:59 各队发布参评帖。
  二、10月15日18:00:00 —— 20:59:59 各队发布悬赏参评帖。
◇ 队长:
  一、10月16日18:00:00 —— 20:59:59 各队发布杀帖(含购买的悬赏帖)。
  二、10月16日19:00:00 ——10月18日09:59:59 告知哨方下轮正式写手,移动战区,道具购买与使用。
  三、10月17日23:00:00 ——10月18日16:59:59 精华帖和悬赏帖交易时间
◇ 花絮:
  一、10月15日00:00:00 —— 17:59:59 各队发布花絮。
◇ 评委(官评):
  一、10月15日00:00:00 —— 10月17日17:59:59 为评分提交时间。
  二、10月17日21:00:00 —— 22:59:59 发布第二轮评文。
◇ 评委(队评):
  一、10月16日00:00:00 —— 10月17日17:59:59 为评分提交时间。
  二、10月17日21:00:00 —— 22:59:59 发布第二轮评文。
◇ 哨子:
  一、10月14日21:00:00 —— 23:59:59 汇总参评帖。
  二、10月16日21:00:00 —— 23:59:59 汇总杀帖。
  三、10月16日21:00:00 —— 23:59:59 算血。
  四、10月17日00:00:00 —— 11:59:59 发布【第二轮战报】。
  五、10月17日23:00:00 —— 23:59:59 发布【第二轮精华】及【悬赏帖排名】。
  六、10月18日10:00:00 —— 17:59:59 公布下轮战区、马甲分布及道具购买。
  七、10月18日17:00:00 —— 17:59:59 公布悬赏帖买卖情况。

◆ 第三轮:2014年10月18日18:00:00 —— 2014年10月22日17:59:59

◇ 写手:
  一、10月18日18:00:00 —— 20:59:59 各队发布参评帖。
  二、10月19日18:00:00 —— 20:59:59 各队发布悬赏参评帖。
◇ 队长:
  一、10月20日18:00:00 —— 20:59:59 各队发布杀帖(含购买的悬赏帖)。
  二、10月20日19:00:00 ——10月22日09:59:59 告知哨方下轮正式写手,移动战区,道具购买与使用。
  三、10月21日23:00:00 ——10月22日16:59:59 精华帖和悬赏帖交易时间
◇ 花絮:
  一、10月19日00:00:00 —— 17:59:59 各队发布花絮。
◇ 评委(官评):
  一、10月19日00:00:00 —— 10月21日17:59:59 为评分提交时间。
  二、10月21日21:00:00 —— 22:59:59 发布第三轮评文。
◇ 评委(队评):
  一、10月20日00:00:00 —— 10月21日17:59:59 为评分提交时间。
  二、10月21日21:00:00 —— 22:59:59 发布第三轮评文。
◇ 哨子:
  一、10月18日21:00:00 —— 23:59:59 汇总参评帖。
  二、10月20日21:00:00 —— 23:59:59 汇总杀帖。
  三、10月20日21:00:00 —— 23:59:59 算血。
  四、10月21日00:00:00 —— 11:59:59 发布【第三轮战报】。
  五、10月21日23:00:00 —— 23:59:59 发布【第三轮精华】及【悬赏帖排名】。
  六、10月22日10:00:00 —— 17:59:59 公布下轮战区、马甲分布及道具购买。
  七、10月22日17:00:00 —— 17:59:59 公布悬赏帖买卖情况。

◆ 第四轮:2014年10月22日18:00:00 —— 2014年10月26日18:59:59

◇ 写手:
  一、10月22日18:00:00 —— 20:59:59 各队发布参评帖。
  二、10月23日18:00:00 —— 20:59:59 各队发布悬赏参评帖。
◇ 队长:
  一、10月24日18:00:00 —— 20:59:59 各队发布杀帖(含购买的悬赏帖)。
  二、10月24日19:00:00 ——10月26日09:59:59 告知哨方下轮正式写手,移动战区,道具购买与使用。
  三、10月25日23:00:00 ——10月26日15:59:59 精华帖和悬赏帖交易时间
◇ 花絮:
  一、10月23日00:00:00 —— 17:59:59 各队发布花絮。
◇ 评委(官评):
  一、10月23日00:00:00 —— 10月25日17:59:59 为评分提交时间。
  二、10月25日21:00:00 —— 22:59:59 发布第四轮评文。
◇ 评委(队评):
  一、10月24日00:00:00 —— 10月25日17:59:59 为评分提交时间。
  二、10月25日21:00:00 —— 22:59:59 发布第四轮评文。
◇ 哨子:
  一、10月22日21:00:00 —— 23:59:59 汇总参评帖。
  二、10月24日21:00:00 —— 23:59:59 汇总杀帖。
  三、10月24日21:00:00 —— 23:59:59 算血。
  四、10月25日00:00:00 —— 11:59:59 发布【第四轮战报】。
  五、10月25日23:00:00 —— 23:59:59 发布【第四轮精华】及【悬赏帖排名】。
  六、10月26日10:00:00 —— 17:59:59 公布下轮战区、马甲分布及道具购买。
  七、10月26日16:00:00 —— 16:59:59 公布悬赏帖买卖情况。

◆ 第五轮:2014年10月26日19:00:00 —— 2014年10月27日09:59:59

◇ 队长:
  一、10月26日20:00:00 —— 20:59:59 各队发布杀帖(含购买的悬赏帖)。
◇ 哨子:
  一、10月26日21:00:00 —— 10月27日09:59:59 汇总杀帖,发布【大结局】战报,公布群杀全部数据。



规则——杀帖、参评帖、花絮贴


一:杀贴、参评帖要求

①   本届群杀背景系为网络流行架空历史,写手们可大胆扩展,不限风格,但不可借题讽刺当下政治、军事和宗教信仰,涉及暴力血腥场景的帖子,不可将背景中的种族、民族与现实世界中的民族、宗教、地区群体做任何形式的挂钩。否则将视为写手脱离背景,作无效帖处理

②   参评杀帖要求字数为2000字以上。杀帖要求字数为800字以上。未达到字数,参评帖取消参评资格,杀帖视为无效杀帖。

③   参评作品体裁须为小说。

④   本届背景只涉及九州现有已创作人物的描述,且鼓励作者原创角色,旨在鼓励写手发挥自己最佳水平,充分发挥小说体裁对人物的塑造。

⑤  本届参评帖不做强制官方马甲为主角的要求,但官方马甲必须以次主角或主要配角出现在作品中。写手可随意发挥,但不可脱离时代背景以及种族的设定。否则视为无效帖。

⑥   杀帖要求为原创首发。如杀帖中20%(含20%)的字数可从任何渠道搜索到,视为该帖抄袭;如杀帖中情景,对话,情节可从任何渠道搜索到,并且吻合度达到40%,视为旧帖改编。均做无效帖处理。

⑦   一名写手全程只允许穿一个马甲,但同一马甲下允许换人。严禁捉刀,一经查实,杀帖无效并同时取消两个写手的游戏资格。

⑧   参评帖(含悬赏帖)除第一轮以外,每队须单独提交给哨子,由哨子用官方马甲统一发出。一经个人发出者,视为非首发帖,不得再次使用。   


二:无效贴的判定

除上述规则中的脱离背景,抄袭,旧帖改编,捉刀等情况,以下情况也会视为无效帖判罚

①   在无特殊道具的情况下,杀帖标题中出现跨区杀人。(如宁州的杀手贴杀越州的杀手)

②   杀帖中使用了未购买道具(包括道具个数的错误)。

③   杀帖中出现了与标题不符的标题。

④   杀帖超出规定发出的时间。

⑤   杀帖出现编辑痕迹。   


三:花絮帖

①   花絮帖中不可借题讽刺当下政治、军事和宗教信仰,涉及暴力血腥场景的帖子,不可将背景中的种族、民族与现实世界中的民族、宗教、地区群体做任何形式的挂钩。

②   花絮帖要求500字以上。

③   每队花絮帖不设置上限,但可获得金钱的花絮数量不超过2帖。

④   花絮须与本次群杀内容挂钩。可在不引起争议的情况下对群杀玩家,队伍,哨方,甚至参评帖进行点评与调侃。

⑤   如遇到煽动大面积玩家情绪而产生争议的花絮帖,哨方会根据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⑥   花絮帖如作废,则取消相应的金钱奖励。


规则——更换队员


更换队员:更换杀手需提前一个小时在版面上提交。更换队评需要提前20分钟在版面提交,且需在当轮评分前,不允许打分与评文是不同人。


规则——评委、评文、精华帖、优秀评委和评委弹劾








一:评委团构成
①   官评团:官评主席1名,官评7名。不可兼任群杀中其他职务,不可参与到任何一支队伍中。由哨方邀请。
②   队评:每支队伍一名,可兼任该队伍的其他职务,但不可参与其他队伍的任何职务。由队伍邀请。
 
二:评委团设置:
①   官评主席:完成个人对参评帖的打分与排序,同时负责官评团关于对参评帖无效内容的申诉,具体标准可参照《规则·杀贴、参评帖、花絮帖》中对无效贴的判定。
②   官评:完成个人对参评帖的打分与排序,同时可在官评群内发起对帖子违规的讨论,但在哨方未宣布结果前不可在版面发表任何评论。
③   队评:代表队伍对悬赏参评帖打分与排序。如发现违规帖,可向本队队长汇报情况,由该队队长反应到哨方处,哨方将与官评团讨论后作出判定。
 
三:评文标准
①   官评和队评须在制定时间内完成600字以上的评文标准。
②   评文标准里须含有分数构成以及分数说明。
 
四:评分
①   每轮评分各官评与队评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②   评分提交后可在截止时间前进行修改,为减轻哨方的工作量,修改次数不可超过三次。三次内的最后一次提交,或截止前的最后一次提交将视为该评委的最终评分。
③   评分表格每轮由哨方统一发放,因考虑到哨方工作量,如遇到未发放情况,请各位评委主动向哨方索取。
④   评委的每轮评分中,不同的参评帖子所给出的分数值不可相同。每篇分值至少有0.01分的差距。
 
五:评文
①   评文中不可借题讽刺当下政治、军事和宗教信仰,涉及暴力血腥场景的帖子,不可将背景中的种族、民族与现实世界中的民族、宗教、地区群体做任何形式的挂钩。
②   每轮可参与精华评文的评文字数须达到800字以上。须含有对所有参评帖的文字点评。
③   评文须与评文标准内设置的分数构成保持一致。
④   评文中如有打分,须与提交过的分数一致,否则失去当轮精华评文的参与权利。
⑤   每轮评分各官评与队评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文可在截止时间前进行修改,但修改时间若超出截止时间,则视为无效评文。
⑥   队评对本队悬赏参评帖也须进行点评,但分数不计入精华帖的计算中。
 
六:精华帖计算
①   精华帖占当轮参评帖数量的1/4
②   精华帖产生过程:所有评委提交分数→去掉队评对本队参评帖的评分→每个帖子的最高和最低分去掉→以排名为分数计算总分值→分值排序→参评帖排名产生。
③   精华帖若产生后被判定为无效帖,则精华名额按排名顺延。原精华帖的奖励取消并按无效帖处罚。
 
七:优秀评委的评定
每轮将从队评中产生一名优秀队评和一名优秀官评,并予以优秀队评所属队伍金钱奖励。游戏结束后,将从官评中产生一名优秀官评。评选方式如下:
1.每轮优秀队评/官评
①   每中一个精华帖计1分。
②   达到评分与评文标准计1分。
③   存活玩家投票(本队不计),每票计1分。
④   总分第一者获得当轮优秀队评的称号
 
2.优秀官评(全场分数累计)
①   每中一个精华帖计1分。
②   达到评分与评文标准计1分。
③   存活玩家投票(本队不计),每票计1分。
④   总分第一者获得当轮优秀队评的称号
 
八:关于弹劾评委
①   评委弹劾有两种途径,一是领队发起弹劾,二是主哨或哨团发起弹劾;
②   队长对于自己队伍不认可的官评、队评均有发起弹劾权。弹劾评委需在版面发布弹劾发起帖,申明弹劾原因和弹劾对象。弹劾帖即为投票帖,各领队在弹劾帖下表态投票,不表态投票者视为弃权。弹劾官评,表态支持弹劾的领队需超过队伍数的一半;弹劾队评,表态支持弹劾的领队需至少等于队伍数的一半。否则,视为弹劾失败;
③   主哨或哨团对于自己不认可的评委,可以向官评团主席发起弹劾提案,由官评团讨论决定是否批准弹劾提案;
④   评委被弹劾成功,如果当轮精华尚未发布,该评委的分数同步取消效力;若当轮精华已发布,分数效力维持;
⑤   被取消队评的队伍可另行延请补充队评;官评也可另行延请补充;
⑥   每轮针对同一评委的弹劾,同一领队只能发起一次。全场游戏期间最多可以发起三次;针对不同评委的弹劾不受此限。
⑦   每轮针对同一评委的弹劾,主哨或哨团只能发起一次。全场游戏期间最多可以发起三次;针对不同评委的弹劾不受此限。




规则——违规与判罚

一:其他违规事项说明:

除去其他细则中所列举的违规事项,以下非正式下场人员的行为哨方也会视作违规并作出处理:

①   在版面借题讽刺当下政治、军事和宗教信仰,涉及暴力血腥场景,将背景中的种族、民族与现实世界中的民族、宗教、地区群体做任何形式的挂钩的。

②   对哨方,玩家进行人身攻击者。

③   公开对规则,杀帖,花絮大肆进行评论并造成大面积煽动性恶劣影响的。

④   恶意挑起多方争执的。

⑤   不经队伍允许曝光各队不公开战况的(此条由各队自行判定后上报哨方,由哨方视情节处理)。

⑥   游戏开始后直到正式落幕,队伍和队伍之间严禁任何形式的私联,一经发现,即刻取消队伍的参赛资格。 


二:对违规的处罚:

哨方将对各违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作出处罚,以下为基础的处罚条款,如超出基础范围,则由哨方自行判断情节并作出相应处罚:

①   参评帖、评文、花絮帖,版面发言涉及到关于“讽刺当下政治……任何形式的挂钩”条例时,不接受哨方的无效贴判定并在版面大肆申诉者,将视为自动退出本届游戏。

②   公开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并且不接受调解者,将予以禁言处罚。

③   公开与他人争执后,不听劝阻,强烈要求哨方对他方玩家判罚者,将获得与他方玩家相同的处罚。

④   用恶意行为影响游戏的正常流程,且屡劝不止者。如是场外玩家,则予以封闭IP的处理,如是场内玩家,则予以个人与队伍退赛处理。 


三:声明:

本届规则自游戏正式开始后,视为全部下场玩家默认的最终版本。规则未尽之处所产生的争议,由哨方裁决。本规则哨方拥有最终解释权。


规则——胜负判定与优胜奖励


一:胜负判定
活人数为第一优先
活人数相等则看血量
活人数与血量相等则看金钱数
活人数、血量与金钱数相等则看杀人数
活人数、血量、金钱数与杀人数相等则看出刀数
以上数值均包含自身属性增加的部分。 

二:奖项设置
冠军队一支:胜负判定
快刀队一支:杀人数最多
鱼肉队一支:被砍最多刀
和平队一支:全程未杀掉一人
精华王:最多精华帖写手
富豪队:获得最多金钱队伍


冠军队可获得七枚群杀特别勋章
其他队伍可获得三枚群杀特别勋章
精华王可获得一枚群杀特别勋章以及精华王勋章
 

三:实物奖励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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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9-20 23:45 | 显示全部楼层
9月20日规则部分修订——道具类

①   暴雪盾:提高使用者最大防御上限。使防御+1,可叠加使用,防御上限为6。每个马甲装备上限为2个。售价:5钱。


②八服赤眉:闪避当轮所有攻击大于3(不含3)的伤害,仅第一轮可佩戴,且当轮结束即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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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9-20 23:46 | 显示全部楼层
9月20日规则部分修订——增加杀人缴获部分


规则——杀人缴获判定

①凡对其他马甲造成致命伤害的马甲可缴获死亡马甲身上的物资,包括未使用精华,以及已生效的恢复类道具。
②未使用精华指死亡马甲所获得的未被售出,或未抵消过战区伤害的精华帖。该精华帖被缴获后,亦可出售或者抵消战区伤害。出售价格与抵消伤害方式如前所述。
③在精华帖被使用前,均可以被缴获,直到使用(如缴获的精华帖未被使用,该马甲又被其他马甲杀死,则精华帖归致死马甲获得,除非精华帖被使用,否则可以一直被缴获)。
④可以缴获道具为恢复类道具,含有攻击,血量和防御。三类道具缴获后会直接换算成相应的攻击值,血量值与防御值,归造成致死伤害的玩家所有。结算时间为当轮杀伐全部结束后,杀伐途中不做任何结算。
⑤可缴获的恢复类道具判定为:死亡马甲两轮内(即上轮与当轮)已装备的所有恢复类道具。
⑥当轮公布结果时,存活马甲中成功缴获道具的马甲,会在自己原本的属性上,加上所缴获道具换算出的属性值,为最新公布的属性值。但各项属性值不得超过规定的上限,如暴雪盾,若自身已经装备了两枚,则缴获后也无法装备。
⑦道具只可被缴获一次,且只能直接缴获。如出现某马甲缴获多个道具又被其他马甲致死,则致死马甲只能获得死亡马甲已装备的道具,死亡马甲所缴获的道具不被致死马甲获得。
⑧战区有关于道具判定时,缴获道具也计算在该玩家使用的道具数量中。
⑨特殊类道具不能被缴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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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9-22 11:18 | 显示全部楼层
9月22日规则修订——无效帖判定

⑤   杀帖出现编辑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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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9-22 11:26 | 显示全部楼层
9月22日规则修订——金钱设置

⑷        有效花絮帖:+3钱/篇。每轮上限为6钱。

⒁        每轮有效出刀:+1/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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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9-23 22:27 | 显示全部楼层
9月23日规则修订——恢复类道具售价

恢复类:

①   暴雪盾:提高使用者最大防御上限。使防御+1,可叠加使用,防御上限为6。每个马甲装备上限为2个。售价:3钱。

②   血煞:提高使用者最大攻击上限。使攻击+2,可叠加使用,攻击上限为10。售价:6钱。

③   烟水芹:恢复使用者的血量。使血量+2,可叠加使用,血量上限为11。售价:5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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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9-29 22:47 | 显示全部楼层
9月29日规则修订——战区设定

3.如遇一个战区里仅有同一支队伍成员的情况,则不出刀不做缺刀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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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9-29 22:50 | 显示全部楼层
9月29日规则修订——战区说明

④   第二轮向第三轮移动战区时,瀚州仅可向宁州和中州区移动;宛州仅可向中州和越州区移动。如跨区移动,则视为马甲死亡。第三轮向第四轮战区移动规则同上,即为宁州仅向雷州移动,越州仅向云州移动,中州可选择雷州或云州两个区域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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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9-30 23:2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拾柒 于 2014-10-3 12:40 编辑

9月30日规则修订——关于道具和进程

恢复类(除烟水芹以外的道具,使用时仅需在哨子处报备使用情况,不需在帖内标明)


另外进程添加了悬赏帖发布与出售环节,并调整了整体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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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9-30 23:48 | 显示全部楼层
9月30日规则修订——关于悬赏帖和精华帖交易的起步价修改
悬赏帖
⑦   买凶杀帖最低出价为5金,买方出价不得低于此价。

精华帖
③   精华帖出售给哨方价格为5金。挂售价格10金起。
⑤   无精华帖队伍可委托哨子挂出求购帖,求购时间为一轮,求购最低出价10金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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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8 12:14 | 显示全部楼层
10月8日规则修订——悬赏帖使用时间

⑩   买凶杀帖从发出到出售到杀人均为匿名,一张帖仅杀一人,仅用一次,使用时间不限。帖子每轮均要求原创首发,不得一帖重复参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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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8 16:17 | 显示全部楼层
10月8日规则修订——道具使用说明修正

①   蝰蛇刺:暗器,可使被攻击对象每轮受到1点伤害(当轮即生效),且将持续三轮。每轮伤害计算判定时间为当轮道具使用后。如因此暗器导致死亡,杀人数归使用此暗器的玩家所有。如四轮(含)后使用此道具,仍视为每轮受到1点伤害,不会因轮次不够而提前计算伤害。售价:7钱。
(如同一人同时中了几枚蝰蛇刺,则按发帖先后时间判定伤害先后顺序。每轮移动战区后,伤害即会被判定。如玩家在出刀前死亡,则会被移出该战区,不参与该战区的杀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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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8 16:17 | 显示全部楼层
10月8日规则修订——悬赏帖伤害补充

⑩如由悬赏帖造成了致命伤害,则缴获道具归持有该悬赏帖的队伍所有,由队伍自行分配给本队的一个马甲使用,缴获道具不可拆分,只可一人使用。同理,如悬赏帖贴杀了携带暗器的玩家,则该暗器的伤害归持有该悬赏帖的队伍指定一个本队马甲承担,暗器伤害不可分摊,只可一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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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8 16:18 | 显示全部楼层
10月8日规则修订——算血

①算血原则以先计算防御后计算血量的方式进行血量扣减。
②每轮防御值仅计算一次。
③如遇攻击带有暗器伤害,则计算顺序为先计算该帖出刀伤害,后计算该帖暗器伤害。
④暗器蝰蛇刺除在使用的当轮计算在出刀之后以外,往后的轮次都会在发布当轮战区时计算剩余的暗器伤害,如因暗器死亡,死亡马甲直接移出战区。
⑤暗器造成的鞭尸不计为鞭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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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8 18:08 | 显示全部楼层
10月8号规则修订——道具缴获计算补充

⑥缴获道具当轮公布结果时即开始累计计算,为强制生效。即为存活马甲中成功缴获道具的马甲,会在自己原本的属性上,加上所缴获道具换算出的属性值,为最新公布的属性值。但各项属性值不得超过规定的上限,如暴雪盾,若自身已经装备了两枚,则缴获后也无法装备。无法装备的道具不计算在已使用的道具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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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8 18:23 | 显示全部楼层
10月8日规则修订——悬赏帖

⑪   买凶杀帖发出的方式为每轮在哨子那里抽签一个1-6的公共账号,每个账号仅供当轮杀人使用,使用完毕后即会修改密码。买凶杀帖发布同杀帖,由各队自行发布。如买凶杀帖被判为无效帖,奖惩同杀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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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8 18:27 | 显示全部楼层
10月8日规则修订——参评帖发布

⑧   参评帖(含悬赏帖)除第一轮以外,每队须单独提交给哨子,由哨子用官方马甲统一发出。一经个人发出者,视为非首发帖,不得再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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