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魂兮试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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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6 18: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心在天山 于 2012-10-26 18:52 编辑

刀客


    我是刀客,镇上的人都这样说,因为没有人可以像我这样一刀下去,把他们所要的猪肉切的分毫不差。尤其是每个夜晚当我一刀捅上去,案板上的猪发出惨叫的吼声,我就更加的自豪。后来镇上来了个拿剑的人,非要和我比武,只因镇上人说我是刀客。我没和他比,不是我不愿,而是他看到地上落下的苍蝇,颤抖着声音问,这都是你做的?
     
恰巧这时,又一只不怕死的飞到案板上还未落下,我手中的刀就已出。剑客随着刀光一闪闭上眼睛,等他再睁开的时候,地上就又多了一只没有翅膀的苍蝇在挣扎。剑客苍白着脸把剑放回剑鞘,然后对我说,你不应该在这里,江湖才是刀客的天下。
      
我问剑客江湖是什么地方,在哪里。剑客用一种近乎崇拜的语气告诉我,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在他走后的数个日子里,我终于得出一个结论,人多的地方就是江湖。镇上的人告诉我,京城最繁华人也最多,所以我就收拾了东西去了京城。
      
在京城我没有看到剑客口中的江湖,与小镇相比京城是繁华的很,人也很多,那里的东西也贵的要命,杀猪所赚的银子已经花光,每日只有饿着肚子在城里晃荡。那种感觉就如同自己要飞起来一样,后来有人这样形容我:晨雾初落,那男子凌驾大地乘雾而来。更有好事者将步法起了个好听的名字——凌波微步。
      
饥饿使人失去了判别能力,当有个人拿着一包馒头来到我面前,我就毫不犹豫的跟他走了。他把我领到一个深宅大院中,让我在一张纸上按个手印,我问他,按下了是不是有饭吃。他说是,我就深信不已的按下了,许久后我才知道我按下的那张纸叫卖身契。厨房里的阿三说,我遇到人贩子了,我不语只是笑,不管他是不是人贩子,他给我了馒头还给我找了一份工作——每日在厨房里劈柴。有饭吃就足够了。
      
阿三是府中的大厨,每日我都会把劈好的柴堆放好等他验收,遇到阿三高兴时,会从厨房端出一些残渣剩饭给我吃。每当这时我就特别的感激他,后来我见他切菜太辛苦就自告奋勇的拦下切菜的活计。阿三就可以在我切菜的空档里雍散着身子点上一锅烟,在厨房里喷云吐雾。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很久,每次切完菜阿三就会拍着我的肩膀说,兄弟,好好干,以后我教你厨艺,将来就用不着劈柴做孙府的大厨,那时多威风。我告诉阿三,我是刀客,为江湖而来。阿三大笑,你知道江湖是什么样子?我摇摇着,阿三继续道,江湖中最伟大的刀客就应该像傅红雪,而你半点也不像。我问他傅红雪是什么样子,阿三顺手拿起铺桌子的布搭在我身上,然后又从屋外拿来我的柴刀,让我拖着一条腿站立。阿三绕着我转了三、四圈才停下,熄了烟摸着下巴说,嗯,这样就有刀客的味道了。我问阿三,傅红雪是不是桌布、柴刀、拖腿。阿三随即骂了起来,你丫的懂什么,傅红雪是黑衣、黑刀,破脚,让你这样是看的起你。低头望望自己身上桌布,长时间在厨房的油腻早已被熏成黑色,不仅皱下眉头。阿三大叫一声停,吓我一跳,阿三说,对,刀客就是应该这样黑衣沉思。我问阿三为什么要这样?阿三说这叫酷。
      
为了达到阿三所说的酷,我用一层黑布把柴刀的柄缠了起来,又换了身黑衣,只是破脚我是怎么也学不来,阿三直骂我笨,恨不得拿起手中的菜刀将我的腿砍断。这样的状态一直持续到我与府中的小姐成亲。那天我坚持不肯换上为我所准备的新郎服,而是以一身黑衣左手一把刀,右手拉着小姐的纤纤细指完成了整个婚礼。
      
进了洞房,小姐就用一把剪刀指着自己的脖子,说如果我碰她就死给我看。我说,我不会碰你。小姐不信,把我赶出了屋子。望着皎洁的月光,一阵冷意纵横全身,这时我才发现自己没有地方可以去。想了许久,在京城里除了那个人贩子我认识的也只有阿三。
      
阿三正躲在厨房里喝酒,见我进来便大笑,你小子好命,竟然娶了小姐,过来陪哥们喝一杯。我不知道阿三说的好命是什么,在镇上杀猪养成习惯三更天起身,因为那时是杀猪的最好机会。那夜睡不着在院子里游荡,恰巧一个黑影从小姐的房中飞出。拿起柴刀毫不犹豫的对着黑影劈下,因为这两天京城经常有采花贼出没。地上的黑影忍不住疼痛大叫了起来,惊动了府中上上下下的人,特别是小姐,第一个从屋中跑出来,趴在那个被我砍伤的黑衣人身上,大哭起来,一边叫着,你这个天杀的……。
      
事实证明我的猜想是没错的,那个黑衣人正是采花贼。他被府中的家丁捆了个严严实实绑到了衙门,而我因为伤了采花贼立了大功,被衙门发了个“最佳市民”奖。拿着奖状回到府中,阿三骂我傻说,还有一千两的奖金你为什么不要?我说县太爷并没有说给银子。阿三又骂骂咧咧道,一定是被那些狗官给贪污了。其实我才不管什么银子不银子,最少这件事让我在京城有了点知名度,每日劈完柴我的生活又多了件事,就是站在写着我名字的光荣榜前,大声的像路人宜布,抓到采花贼的是我。这样多少也收到点效果,每当我说一次都会得到路人的一口吐沫,次数多了,我就想入非非,我终于成为京城人的“呕像”了。
      
阿三递来一壶酒,醉着眼对我说,兄弟,你不应该娶小姐,也不应该伤了采花贼。站起身,高傲着头对着阿三道,我是刀客,维护和平是我的责任。阿三摇摇摆摆的站起,一手勾着我的肩说道,你伤的那个根本不是采花贼。城中的人都叫他侠盗李江,他不采花只劫财。而且只劫贪官的财再分给穷人,所以当官的恨他,丢了钱财也不敢报案,只对上头说是个采花贼在京城闹事。
      
我哑然问阿三,为什么早先不说。阿三摔了酒杯大笑道,早先你只是问我娶了小姐有没有肉吃,又没问我应该不应该娶小姐。想了想了,摇摇头又点点头,当初太爷问我愿不愿意娶小姐,我傻愣着不说话。太爷见我不回答,以为不愿意,就拍着我的肩膀说给我三天时间考虑。到了第三天傍晚我也没想清自己要不要娶小姐,就问阿三娶了她是不是每天都会吃上肉。阿三狠狠的嘲笑我一顿,不就抓到一个采花贼还想娶小姐,真是做梦做疯了。阿三不回答我,我就拉着他的袖子不放。直到他从鼻缝里丢出一句话,娶了小姐,不但有肉吃还有大把大把的银子可以拿。我才下定决心到太爷屋中说我愿意娶小姐。
      
阿三见我沉默,喝了一口酒,继续道,其实李江和小姐要好,府中的人都知道,太爷碍于面子也忌讳李江的武力不敢吱声,就你这傻小子不仅伤了李江,还娶了怀孕的小姐。
小姐怀孕了?我怎么不知道,再说我也没碰他。
      
阿三腾出拿酒壶的手一巴掌打到我头上,笨蛋,那孩子是李江的,太爷为了面子只好让小姐成亲。我又傻了,想起小姐趴在李江身上大哭的神态,相信了阿三的话。这时又想起让我来江湖的那个剑客的话,江湖是应该以侠义为先。
      
抛下阿三,用手中的柴刀劈开新房的门,屋中小姐惊恐万分的望着我,打落她手中的剪刀,拦腰将她抱起飞奔出府后将她放在一个空地上,然后对着失措的小姐说,小姐,你等带李江出来。
      
扔下小姐直冲府衙,一路还算顺利,没费多大功夫就把被衙役打得半死的李江救了出来。只是路上追赶的官兵烦人之极,李江受着伤还得保护着他。在我左右为难的时候,阿三从对面跑过来。随即把手中的李江扔给他,阿三,带他去城外找小姐。说着回头正要冲过去杀退追上来的衙役,只觉背后一痛,扭头,阿三手握着剑柄直入我身子,他的脸上奸笑着。身子缓缓倒下,不可置信的问道,阿三为什么?
      
阿三指着地上的李江笑道,采花贼与盗贼本就是两个人,他是采花贼我是盗贼。只不过他爱上了小姐不再采花,而我却在上个月偷了王府中的‘碧山玉’引起了怀疑。我又问,这跟我什么关系,你为什么要杀我?阿三道,我不会杀你,我会把你交给衙门,告诉大人你就是那个大盗。
      
衙役围了上来,朦胧中我看到阿三跪了下来拿着一块玉说,大人,这是从他私人箱子找到的,我正想向大人汇报,却在这里遇到他,就……
      
县太爷扶起了阿三,你立了大功,大人我一定好好奖赏你。阿三对着县太爷媚笑道,那一千两银子……
      
县太爷的脸随即沉了下来,阿三马上陪笑道,我们五五分账如何?县太爷抚摩着稀疏的胡子跟着笑了起来。而我被几个粗手粗脚的衙役带回了牢房与李江关在一起。
      
醒来的时候,李江守在我身边。我问他恨不恨我,李江笑了笑说一切自有天意。李江不说我也知道他恨我,如果不是我他现在也许正和小姐花前月下。撑起身子拍着胸膛对李江说,相信我,我是刀客,总会带你出去的。
      
李江摇摇头苦笑着对我讲,明天午时我们两个就要被问斩了。垂下头对着李江说,没关系,总会有转机。抬头时正对上李江的目光,相视一笑,李江扶着我还未躺下就被外面的响声惊动。
      
我问李江怎么回事,李江说还不是那群老衙役在欺负桃红。桃红?桃红是谁,我问。李江告诉我,桃红是衙里唯一的女捕头。
     
女的?女的为什么要做捕头?惊疑的问道。李江叹了口气,为了生活,桃红的父亲是县里的老捕头,一年前死去,桃红没了着落就继承父业做了捕头,可恨那些男的见她漂亮就整日调戏她。
      
心头热血一起,李江,我们去帮她。李江嘴角浮起冷笑,帮?你怎么帮,别忘记你明天就是要被砍头的人了。听了李江的话泄了气,蹲在墙角里默不作声。等再次抬起头正看到男衙役撕下桃红的一角衣衫,再也忍不住,捡起一块石头正中男衙役的喉咙,瞬间他脖子上留下了一个圆圆的小洞,涌出的血让我有了一时的快感。在镇上每杀一头猪都会用尖刀捅出一个圆洞,伴着猪的挣扎与撕鸣接满一盆盆鲜血。这个衙役只是瞪大了眼连呻吟都没有倒下了,少许让我有点失望。
      
李江呆了,不可置信的看着我。我告诉他,扔石头是我拿手的,杀猪的时候会有些猪乱跑,我就用石头砸它们。以至后来练成了百发百中的神功,不过这是第一次用在人身上,估计是猪的皮厚才没有被我砸死过,而这个衙役……
      
在我给李江解释的同时,桃红也从惊恐中醒过来,取下衙役身上的钥匙打了牢门,对我和李江说,快走,迟了就有人来了。
      
李江和我就这样走出了牢门,出了县衙李江说他要接小姐出来。然后又问我去哪里,我摇摇头茫无所知,李江叹了口气,拍着我的肩头说,你好自为之,只是可怜了桃红。
    桃红?李江你说桃红会不会有事。
    李江摇摇头道,恐怕是凶多吉少。心一惊,李江你和我一起回去救桃红出来。李江不肯,说怕耽误了接小姐的时间。我想了想也是,就自己去了,许久后我才明白,李江不是怕耽误时间,是因为害怕。最终我还是决定原谅他,因为我是刀客而他不是。
     
再进县衙,桃红正在和几个衙役撕杀,几刀下去帮她解了困围,拉着她的手我说,跟我走。
     
去呢。她问。
     
小镇,我答道。
     
去小镇做什么?她又问。
     
我杀猪你卖肉。我答道。
     
桃红笑了,她看我眼神一下子让我想到了小姐望李江的眼神。后来桃红告诉我,就在那一刻她爱上了我。
   
这就样我一手持刀,一手拉着桃红的手走出了县衙,走出了城门,走上了大路,走回了小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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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6 19:20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63:}好看~~是我喜欢的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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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6 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42:}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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