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花错 于 2012-3-27 21:31 编辑
近日,到护城河边早锻炼的群众惊奇的发现,护城河边的城市雕塑“纤夫”被盗了,联想到几年前上海著名城市雕塑“打电话少女”也曾遭遇莫名失踪之痛,本地“纤夫”和上海“电话少女”的结局令人痛心。残酷的现实告诉我们,如何切实保护城市雕塑的问题,就摆在了我们政府面前。有人建议用铁栏杆将雕塑围起来,但反对者认为雕塑本来就是为了增加城市的亲和力,冰冷的栏杆会把这种亲和力破坏殆尽。又有人提出在雕塑上安装监控探头或者警铃,但马上就会有人反问:警铃大作后管理人员深夜从几公里外跑过来还来得及吗?又有人建议城市公共雕塑选用价廉物美的材料就可以了,等等不一而足。但仔细思量,假使以上几点全做到了,是不是今后城市雕塑就可以彻底杜绝被盗和破坏了呢?毕竟,城雕在市民和游客眼里承载着的是城市文明,是一个城市的精神符号,其价值绝非能以金钱来计算,但在城市的拾荒者眼里,再美的雕塑,也不过就是一堆可以以几块钱一斤出手的黄铜而已,可以变现为实实在在的金钱,美不美的,和他们是无一丝一毫的关系的。 那么难道就没有有效的措施了吗?难道我们就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身边的公共设施遭到破坏?个人认为,如果要真正有效地打击和消除城市雕塑被盗现象,只有“监管和惩治”双管齐下,从源头上密切监管,在销路上严加惩治,才能真正控制和打击盗窃破坏城市雕塑的犯罪行为。 密切监管,就是加强对废品回收行业的监控和管理。政府应明令禁止所有废品回收站收购此类物品,对不能说明来源的,可向公安部门报警;同时,可以设立奖惩制度,对主动向警方报警的店主给予一定的奖励。警方也可会同城市管理、工商等政府其他职能部门,通过对定点收购店落实监控措施,加大管控力度,进一步规范废旧金属收购行业的管理。 严厉惩治,就是要重罚盗窃雕像的小偷。盗窃破坏城市雕塑,是对城市管理的公然挑衅,必须严厉打击这样的犯罪行为,不能以一般盗窃罪来定罪,而应以破坏公共设施罪论处,加大打击力度,震慑犯罪分子。 总之,只有监管与惩治双管齐下,才能从根本上杜绝“纤夫”被盗现象。 |